第747章 我要吃三碗(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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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西她喜欢,可读书她討厌。
  “莉莉,拿去吧,字很少的,你看一天就背会了。”陈锋笑著吹捧道。
  陈莉看了看书简,的確字不多,和老爷子当时拿出的老版三字经(一千多字)完全不同。
  “那我背会了,大锅,你可以给我炸小鱼乾、烤小鸟,还有西瓜、冰激凌吗?”
  陈锋哭笑不得,笑著点头。
  就算小丫头没说,他还不是要炸小鱼乾、烧烤、吃西瓜,所以这丫头是不是许错愿了?
  “成交,我们拉鉤!”
  等拉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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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莉抱著他的手,开心道:“大锅,我去读书了。”
  抱著笨重的书简跑出去,陈锋跟在后面,看到陈莉拉扯著胡八一教她。
  “二哥,胖子哥,看,大锅送给我的木头书,你们都没有,只有我才有!”
  小萝莉爱炫耀的小性子又发作了!
  老爷子看著金丝楠木书简,嘴角抽搐了几下。
  “为了小丫头读书,这也太贵了!”
  他觉得要是自己小时候,自家亲爹捨得下血本,自己怕不是能中个进士什么的!
  他显然误会了!
  陈锋只是给妹妹做个小礼物,顺带提高她的文学装饰物水准而已,假如陈莉不背诵,其实也是可以的。
  三字经什么的,早就落伍了!
  “小锋,可以装瓶了!”
  第一批鹿肉总算可以起锅。
  “先做点鹿肉拌饭,米饭熟了吧,今晚就吃鹿肉拌饭,正好锅底的肉汤拿来用。”陈锋对著厨房內说道。
  “啊,柱子哥,多放点肉!”陈昊连忙喊道。
  “还有汤!”王胖子补充道。
  “我要吃三碗!”陈莉抱著书简跑到厨房门口喊道。
  “得勒,收到!”傻柱笑著回应道。
  鹿肉拌饭,其实和鸡扒饭、猪排饭差不多,但哪怕是没少吃肉的几个小孩子,都异常喜欢吃这种米饭。
  因为傻柱配置的肉汁比后世工业调料丝毫不差。
  前者依靠的是厨艺,后者是用科技分析出最佳人工口味,方式不同,但效果类似。
  不过陈锋更喜欢前者。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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