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任务(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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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查完毕后,陈立的脸色越发凝重。
  除去灵溪外的这三千四百五十亩田,委实太过分散了。
  如果还像现在这般管理模式,每日从灵溪派遣长工前往耕作,效率之低,耗费之大,將远超想像。
  不仅大量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路途之上,对田地的监管也几乎鞭长莫及。一旦遇到天灾人祸,根本无法及时应对。
  陈立默默盘算著应对之策。
  摆在面前的,无非两条路。
  其一,將灵溪外的田亩,全部租赁给佃户。
  此法省心省力,坐收租金即可,天灾风险大多由佃户承担。
  但弊端同样明显,租金收益固定且相对较低。
  灵溪的田租一般都是每年一石粮,按寻常年份计算,便换成了银两,每亩一两的银子。
  刨除王家的八百五十亩,剩余三千四百多亩良田,每年也就三千四百多两银子。
  这样的收益,实在太低了,完全达不到陈立的预期。
  更何况,这还是在佃户意愿按时交租的份上。
  陈立虽掛著保长的名,但並无实际管制权,对拖欠的,尤其是恶意拖欠的租金无太多处理的方法。
  当包租公,似乎並不可取。
  其二,便是购买家奴,充作各处田庄的管事了。
  此法倒是能杜绝租赁的弊端,收益也尽归自己家左右。
  桑田亩產多少,现在还难以估计,但按照种稻来算,每亩只需稳定在五到六石粮,那刨除各种开支,每亩的净收益也在二两以上。
  当然,弊端同样明显。
  之前田產集中在灵溪,只需每日田间转上一圈,长工、帮閒是否偷懒,一目了然。
  可距离一远,管理若跟不上,远离主家视线之处,会生出何等事端,实在难以预料。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需要考虑的。
  新田入手,根基未稳,首要之事,便是让这四方乡邻都清楚,这些田地,姓陈。
  必须用绝对掌控的方式,在初期便树立起陈家的威信。
  况且,自家精耕细作所带来的收益,远非固定租金可比。
  “便如此定了!”
  权衡再三,陈立拍板,选择第二条路。
  翌日,陈家前院。
  被陈立召集而来的十余名长工齐聚於此,这些都是多年来在陈家帮工,性情老实、手脚勤恳之人。
  陈立先肯定了大家这些年的辛苦付出,隨即便开门见山,询问他们中是否有人愿意卖身入陈家为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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