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前路(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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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命理浅解,財可指代金银、资產、资源,也可引伸为一切被我支配、掌控的事物。
  若財又该如何体现?如何修炼?
  莫非,自己要创出一门匪夷所思的功法。
  充值就变强?
  又或者,另一句克我者为官……
  杀官就变强?
  一时间,千头万绪涌上心头,却没有一条清晰可见的路径,让陈立感到迷茫。
  枯坐数日,也不得其义。
  理论上有了方向,但修行上却毫无头绪。
  “罢了,欲速则不达。”
  陈立轻嘆一声,拂衣起身。
  正月十六,元宵方过,他便结束了闭关。
  法则之路尚无头绪固然是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家中待处理的事务,千头万绪,堆积如山。
  首要便是年前通过郡衙拍卖,合法获得的、分散於各地的大量田產。
  这些土地,是陈家未来安身立命、扩大基业的根本,必须儘快梳理清楚,有效管理。
  灵溪等五村的四千八百亩土地,原是当年柳家趁著改稻为桑,利用手段从五村百姓手中零散兼併而来的。
  当年镜山县衙拍卖柳家產业时,陈家与柳家激烈竞夺,最终陈家拿下了连片的大块田地。
  而柳家拿到的,则是百姓零零散散卖出的土地。
  因地块分散,管理不便,柳家便没有强行收回,而是直接租给原耕种者继续耕作,每年收取田租。
  柳家覆灭,这些土地被孙家接手,时间较短,也未来得及变更。
  这四千八百亩地,目前名义上已是陈家的產业,但实际上仍由五村百姓在耕种。
  去年,按照旧例,每亩一两五钱银子的田租,但收缴情况並不理想,许多人家或以年景不好、或以各种理由拖欠。
  如今陈立自然希望將这些土地收归自家直接管理。
  一则本身就在家门口,管理方便,能最大程度发挥其效益。
  二则,自家直接经营与单纯收租,產生的收益天差地別。
  若统一精心耕作,价值远非田租可比。
  然而,想从百姓手中收回土地,其难度亦是不小。
  哪怕地契握在手中,法理上无可指摘,但若强行收地,无异於断了这些人的生计,必会激起反抗,一个处理不好,酿成衝突,甚至闹出人命。
  陈立对敌人时,能够做到杀伐果断,斩草除根,毫不留情。
  但对这些依附土地生存的底层农户,却难以狠下心肠做绝户之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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