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倒打一耙(2 / 5)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第三个证人刘明没到场,他在深圳,但提交了书面证词,承认当年作了偽证。
  三个证人的翻供,让案情出现了根本性反转。
  接下来,传唤李强。
  李强走进法庭时,整个人都是蔫的。他看了陈小虎一眼,迅速低下头。
  “证人李强,2006年8月15日凌晨,在夜色酒吧发生了什么?”检察官问。
  李强的声音很小:“我……我打了人。”
  “打了谁?”
  “打了陈小虎。”
  旁听席譁然。陈小虎的母亲捂住嘴,眼泪流下来。
  “为什么打他?”
  “我认错人了。”李强说,“那天晚上我也喝多了,跟人起了衝突。对方跑了,我很生气,正好看到陈小虎从洗手间出来,背影有点像那个人,就……就动手了。”
  “然后呢?”
  “我打了人之后,酒醒了一半,发现打错人了。我很害怕,就跑了。后来听说陈小虎伤得不轻,我更害怕了,就跟我爸说了。”
  “你父亲李建国怎么做的?”
  “他说……说这事不能认。认了我就得坐牢,他的生意也会受影响。”李强的声音越来越小,“他就说,不如倒打一耙,说是陈小虎打了我。”
  “具体怎么操作的?”
  “他找了几个证人,给了钱,让他们作偽证。又找了关係,打点了办案的警察。”李强说,“我一开始不同意,但我爸说,如果我不配合,我们全家都完了。我……我就同意了。”
  法庭里安静得可怕。
  陈小虎坐在被告席上,身体在微微颤抖。四年了,他终於等到了真相大白的这一天。
  “陈小虎身上的伤,是谁打的?”法官问。
  “是我打的。”李强说,“用拳头,还有……还有用酒瓶砸了一下。”
  “为什么当时陈小虎没有指认你?”
  “他喝醉了,而且我当时是从后面动手的,他可能没看清。”李强说,“后来在医院,警察给他看照片,他指认了我,但警察没理。”
  庭审进行了三个小时。除了证人证言,辩护律师还出示了新的证据:李建国给刘志强转帐八万元的银行记录,张明律师承认收钱的证词,还有物证保管员王伟关於啤酒瓶被刘志强“处理掉”的证言。
  证据链完整了。
  休庭合议后,下午两点,继续开庭。
  法官宣读判决书:“……经再审审理查明,原审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上诉人陈小虎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判决如下:撤销原审判决,宣告上诉人陈小虎无罪。”
  法槌落下。
  陈小虎愣住了,似乎没反应过来。直到辩护律师拍了拍他,他才猛地站起来,眼泪夺眶而出。
  旁听席上,他母亲放声大哭,父亲紧紧搂著妻子,也老泪纵横。妹妹衝过去,抱住哥哥,一家人哭成一团。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