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 扎手的刺玫瑰(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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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裤子绷在腿上,夹克肩线挺括,他走路带劲,步子沉却轻快,活脱脱一副当年胡同口骑摩托晃悠的阔少派头。
  可没走几步,他自己先乐了。
  这念头实在土气。
  后世那些貂皮大衣,金贵是金贵,可论稀缺、论分量、论那份压箱底的硬气,哪比得上眼前这件?
  真不是有钱就能买著的。
  有钱的主儿倒是不少,可多是旧时代留下的老辈人,穿这个怕惹祸上身。
  大院子弟倒有些门路,可平时顶多套件將校呢外套撑撑场面,真把飞行服往身上一披——太招风,等於头顶掛了盏红灯笼。
  正经工人家庭,哪怕再红再纯,也没几个敢咬牙砸两年工资换一身。
  不吃不喝?不娶媳妇?不养娃?
  这年头,十块钱就能从乡下领回个媳妇;
  秦寡妇那样眉眼清秀的,三十块也够了;
  这一身行头,顶得上七十多个媳妇的身价。
  你是搂著皮夹克做梦,还是搂著热乎人儿过日子?自个儿掂量吧!
  刚下班,梁拉娣就一阵风似的蹽回家。
  急不得——灶房角落还蹲著一头没开膛的小野猪呢。
  再说,早上才和王枫挨得那么近,耳鬢廝磨,指尖发烫。
  她不是靠男人吃饭、靠脸蛋过活的女人,可不得不承认……
  有个肩膀能靠,心里头踏实,连呼吸都舒坦。
  估摸著王枫晚上准来,她得整顿像样的饭,好好犒劳这小子。
  不能让他觉得她抠门——一百多斤猪肉堆在那儿,总不能只切指甲盖大的一片给他尝鲜。
  孩子不用她操心,大毛早带著弟弟妹妹在院里疯玩去了。
  焊工出身的梁拉娣,胳膊上有劲,肩膀上扛得住,一百来斤的野猪,咬著牙也能拖上案板。
  搁屋里一天,虽没炉火,可天冷得骨头缝都结霜,野猪冻得梆硬,这会儿反倒回软了,好下刀。
  她做饭向来不花哨,快、狠、准:菜刀一抡,整条后腿卸下来,剥皮剔筋,扔进大铁锅里,添满水,大火烧滚,小火慢煨。
  燉烂了蘸蒜蓉辣酱吃,香得直衝脑门,比什么红烧肉都过癮。
  再拍一盘白菜心,脆生生,解腻又爽口。
  最后一道菜,她打算炒鸡蛋——油得多泼点,不然锅底容易焦糊,黏住锅铲,费劲。
  面是今早刚蒸好的,刚才掀开锅盖,热气正旺。
  雪白暄软的馒头,丈夫还在世时,年三十才捨得掰开一个。
  打那以后,再没闻过这股子麦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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