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Mark(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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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叫『小马哥』的?”龙捲风从旁边拿起一份过期的八卦周刊,指著上面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你要找的人,大概就是他了。道上曾经响噹噹的『双枪小马』,当年风头无两,可惜啊……”
  龙捲风摇了摇头,“三年前在湾湾枫林阁那场血战,虽然替大哥报了仇,但一条腿被打废了。现在听说他在尖沙咀的一家酒店当泊车小弟。每天被人呼来喝去,为了几块钱小费还要给人擦鞋。曾经的兄弟,现在踩在他头上拉屎。”
  说到这,龙捲风这种老江湖都忍不住唏嘘:“江湖就是这样,人走茶凉。你风光的时候万人捧,你落魄的时候,连狗都嫌。”
  陆晨听著龙捲风的描述,脑海中却浮现出电影《英雄本色》里的画面。
  那个穿著风衣、叼著火柴、用美金点菸的男人。 那个为了兄弟情义,单枪匹马杀回血海的男人。 那个即使瘸了一条腿,依然有著傲骨的男人。
  现在,正是剧情开始的前夕,他人生最黑暗、最低谷的时刻。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现在的mark(小马哥),最缺的不是钱,而是一份尊严,一个翻身的机会。
  只要给他一个支点,这个男人能撬翻整个江湖。
  “龙哥,他在哪家酒店?”
  “半岛酒店旁边的那家富都夜总会。”龙捲风奇怪地看了陆晨一眼,“怎么?你对他有兴趣?他现在腿瘸了,除了擦车什么都干不了,而且他那个曾经的小弟谭成现在势力很大,谁沾上小马哥就是跟谭成过不去。”
  “腿瘸了,心没瘸就行。”
  陆晨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领。这两个月的蛰伏,让他的皮肤白了一些,但那双眼睛却经过岁月的沉淀,变得更加锐利。
  ……
  尖沙咀,富都夜总会门口。
  夜色如墨,霓虹灯將街道渲染得光怪陆离。豪车如流水般穿梭,空气中瀰漫著香水、酒精和金钱发酵的味道。
  陆晨独自一人,並没有带信一和陈洛军。
  他穿著那套深蓝色的高定西装,手里拿著一把黑色的长柄雨伞,静静地站在马路对面。
  他的目光穿过车流,落在夜总会门口那个忙碌的身影上。
  那个男人穿著一件脏兮兮的蓝色工装,外面套著一件已经磨得发白的旧风衣。他的左腿有些跛,走路一瘸一拐,手里拿著一块抹布和一只盒饭。
  那件大衣曾经或许很风光,但现在已经沾满了油污和灰尘,下摆磨损得厉害。
  他正坐在一辆崭新的奔驰车头旁,把盒饭放在引擎盖上,狼吞虎咽地吃著。那饭菜看起来很简陋,几根青菜,两块肥肉。
  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喂!瘸子!”
  一个穿著花衬衫、满脸横肉的古惑仔走了过来,一脚踢翻了引擎盖上的盒饭。
  “啪!”
  饭菜洒了一地,汤汁溅在了那件旧风衣上。
  “谁让你在客人的车上吃饭的?弄脏了你赔得起吗?”古惑仔指著男人的鼻子骂道,“成哥马上就要下来了,赶紧把地擦乾净!要不然今天打断你另一条腿!”
  “对不起,对不起……”
  曾经叱吒风云的小马哥,此刻却低著头不停道歉。他默默地弯下腰,用那块抹布一点点擦拭著地上的饭粒和油渍,甚至捡起一块还算乾净的肉,塞进了嘴里。
  他的眼神麻木、空洞,仿佛灵魂已经死去,只剩下一具行尸走肉在为了生存而苟延残喘。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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