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1章 什么叫……你帮我收养了个女儿?(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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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这话,身旁的董萱眨巴了一下眼睛。
  也隨之开口:“方老师,那我能不能也跟你合租呀?”
  “虽然救助站里面的小伙伴都还不错,但是……平常我一个人待著的时候,还是很无聊的……”
  要知道,虽然救助站有很多的同龄小伙伴,可以陪著董萱一起玩耍。
  但问题的关键在於,那里並没有家的感觉。
  顶多是一个更为亲密点儿的集体罢了。
  可这样的话,却让方辰有点哭笑不得。
  “哈哈哈……小董啊,你是不是不明白合租是什么意思呢?”
  “你现在还小,还不能跟我们合租。”
  直播间网友听到她天真的话,也忍不住笑出了声。
  【哈哈哈哈……才多大的小姑娘,怎么就想著跟人合租了!】
  【虽然但是,只有我一个人觉得心酸吗?她肯定是因为救助站没有家的味道,所以想和別人住在一起的!】
  【仔细想想的话,確实很让人心酸啊!】
  【救助站里面条件可能不错,但人的情绪是很难被填充的!】
  【没错,像她这么小的孩子,家庭的关心是不可或缺的!】
  汪嵐有些同情地看著她。
  董萱如今的经歷,让她想到了自己的过去。
  突然,汪嵐眼前一亮,突然想到了什么。
  “方老师,其实……董萱也未必不能住在这里。”
  “不过不是合租,而是寄养!”
  “寄养?”
  正在炒菜的方辰停下动作,一脸懵地转过头来。
  汪嵐由於有过类似的经歷,所以对相关流程很熟悉。
  “方老师,按照她的情况来看,被家暴过的孩子,会由救助中心临时监护。”
  “但是……如果满足一定条件,民政就可以给她安排寄养家庭,不用长期留在救助站受集体照料!”
  毕竟……
  当孩子因遭受监护人严重家暴、人身安全受威胁时,民政將依法接管临时监护。
  父母失去监护资格!
  同时,当孩子身体、心理状况適合家庭养育的时候,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只要本人同意,就可以尊重其意愿寄养!
  汪嵐很快搜索到了当地政策,把手机截图给方辰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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