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发现黄金踪跡(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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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瓶冰啤酒下肚,两人只觉得神清气爽,一天的疲惫都褪去了大半。
  虽然太阳落山了,但还要两个多小时才会天黑,周辛让爱德华穿上防蛇靴去周围捡拾枯枝当柴火,他则开始准备晚餐。
  爱德华对厨艺一窍不通,做饭的事情也只好落在周辛头上了。
  这次购买的蓄电瓶可以存20度电,用完了还能用发电机补充,两人几乎可以实现用电自由。
  因此,周辛准备了电磁炉、电饭锅和微波炉等厨房电器,做起饭来会方便很多。
  至於依然让爱德华去捡拾柴火,则是出於防患於未然考虑。
  万一电磁炉坏了,至少还能继续吃上热乎的食物。
  其实爱德华倒是无所谓,作为从小没吃过什么好东西的美国人,只要有两片麵包一杯牛奶,他就能吃得很开心。
  但周辛可是来自大吃货帝国,即便是在环境艰苦的荒野,他对美食的追求也不会有丝毫减弱。
  在国人的认知里,明火做出来的食物,永远是电磁炉所无法比擬的。
  但今天奔波劳累了一天,中午两人只吃了块压缩饼乾,周辛早就饿了,因此今天他没打算动火。
  插上电磁炉,取出平底锅,先取出两根芦笋焯水备用,然后起锅烧油。
  从冰柜里拿出一块醃製的牛排放进锅里,隨著滋滋声响起,香味立刻瀰漫开来。
  罗根馋得直流口水,围著周辛团团转。
  不过周辛已经给它准备好了食物,它转了两圈,便去自己的盆里吃食了。
  周辛將牛排不断翻面,煎至八分熟。
  取出放进盘子里,配以芦笋,再淋上黑椒酱,牛排晚餐就做好了。
  不得不说,只要不过分追求口感啥的,普通西餐做起来还是非常容易的。
  他又如法炮製,给自己做了一份。
  “天哪,真香,辛,你简直太厉害了!”
  看著盘子里的牛排,爱德华瞪大眼睛,脸上满是不可置信。
  真是可怜的傢伙,就一份牛排而已。周辛心里吐槽著。
  虽然在美国生活多年,但周辛依然对牛排不太感冒。
  在他看来,隨便一道土豆燉牛腩或者小炒牛肉,都比牛排好吃得多。
  “我的天哪,太美味了!”
  爱德华嘴里塞满牛肉,含糊不清地连连夸讚,脸上露出陶醉的表情。
  看得出来,他是真觉得好吃。
  他之前当然也吃过牛排,不过在这荒野之中,在奔波劳累一天之后吃上这么一口黑椒牛排,美味程度至少要提升好几倍。
  两人都饿坏了,一顿风捲残云,很快就吃完了。
  而洗盘子的事情,自然就交给爱德华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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