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利字当头(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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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典史的態度,他倒也不太意外。
  一头全须全尾的狗妖,若是能分毫不差的剖开血管,所得真血,就用寻常盛装妖血的瓷瓶,足够装满百八十瓶。
  有价无市的妖兽真血,数量如此庞大,价值不可估量。
  对他热情些,不算过分。
  只是…
  当初能將他『卖』给黄源儿,是因为他价值不高,现在价值倒是够高,可难道不会没有比他更高的价值?
  吃一堑长一智,他还没有那么头昏,真以为对方把他当成了自己人。
  一切,都不过一个利字。
  即使之前他还与其谈了一笔交易,那也仅仅只是交易。
  “严大师傅曾与我父亲有救命的恩情,你与他如此亲厚,就跟小斐一样,都是我的弟弟。”
  “想来让你叫声峰哥,不算过分吧?”
  孙典史温声说著,又从侍女的手上接过筷子,亲自给陈灼夹了块肉。
  “武夫,就得吃肉。”
  “孙大人说的在理。”
  陈灼將肉放进嘴里,三两下便吞入腹中。
  他放下筷子,半开玩笑的说道:“孙大人夹的肉,確实好吃,但也不能多吃。”
  “为啥?”
  孙斐接住话头。
  陈灼道:“吃多了,狗妖怕就不是我的咯。”
  此话一出。
  孙典史夹肉的动作忽然一滯。
  “孙大人,人情归人情,交易归交易,这可是您之前交给我的道理。”
  说著,陈灼拿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后,淡淡道:“我虽与孙斐相交莫逆,但那是我与孙斐之间的事。”
  “我与孙府,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谈谈交易吧。”
  “您说呢?”
  陈灼侧头看向身旁坐著的典史大人。
  “你很聪明,完全不像是外城出来的泥腿子。”
  孙典史轻嘆一声,一脸正色的说道:“也罢,那就说说,那头妖兽具体该怎么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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