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群鸦的盛宴(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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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文书打了个喷嚏。
  揉了揉鼻子。
  “著凉了?”
  仲黎黎问道。
  张文书摇头,说道:“不知道,挺突然的,可能谁在念叨我。”
  暮色渐起,血鸦盘旋。
  楼下行尸走肉遍地,荒草枯木,满目疮痍,一片末日的淒凉景象。
  赵世清说道:“散的有些慢,看来只能等明天再说了。”
  诸人点头。
  主要是天色渐渐暗了,即便丧尸散去,在这危险重重之地,大家也不敢外出。生活在末世的人,很少有赶夜路的。一旦见著天快黑了,无论如何,会先找个地方躲起来。
  张文书仰头,看著血鸦飞落,说道:“你们说,要不要射几只下来,给大家补补?”
  仲黎黎做出乾呕的模样,说道:“你真是啥都敢想。”
  稍微有点见识的,都知道血鸦以尸体为食,爱吃腐肉。所以看见它那赤红的眼睛,都觉诡异可怖,兴不起吃它的念头。
  也就张文书这种“末世美食家”,才会有这种荒唐的想法。
  连杨志也摇头说道:“这鸟吃死尸,有点膈应,吃它岂不是跟吃死尸差不多。”
  张文书不以为然,说道:“这是什么逻辑,田里的庄稼蔬菜还是用粪水浇的呢,难道我们平时吃饭,是在吃屎么?”
  杨志闻言,一时语噎。
  感觉哪里不对劲,想反驳,却又讲不出道理。
  最后也只是哼了一声,不予理会。
  反正他自己也慢慢明白,与张文书爭口舌,是不可能贏的。当然爭拳脚,也不可能贏……倒不是张文书多厉害,而是陆沉沉让人心生忌惮。
  群鸦嘲哳,飞累了便会停在建筑物上。
  冷冷地看著群尸。
  赤红的眼睛,有种嗜血感。
  在它们的认知里,丧尸大概就是食物。
  区別只在於,能动的,与不能动的。
  当它们飞近时,动静会吸引丧尸,丧尸会试著捕捉它们。虽然无法奏效,但血鸦也难以啄食丧尸。只有那些被砍了脑袋,戳穿眼睛,不再动弹的丧尸,才是血鸦最好的选择。
  几只血鸦,站在临近的屋檐上。
  歪著脑袋,用尖喙梳理著乌黑的羽毛。
  似乎意识到了张文书等人的不同,偏转著脑袋,望了过来。
  仲黎黎微微抖了抖身子,说道:“真是个诡异的玩意,看的人心里发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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