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劝召高若訥(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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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彦博最近倒戈官家,而宋庠乃“反范派”,又与赵暘走得近,变相地说也是“官家党”,这就两票了,刨除庞籍、田况二人一向保持中立,除非他与范仲淹旗帜鲜明地对文、宋二人对著干,否则只能默认。
  於是乎,最终三票赞同、一票反对。
  反对的正是韩琦,理由是他认为高若訥乃奸邪小人,不宜召回京中。
  可惜,除非他能说服庞籍、田况二人支持他,要么说动朝中官员联合反对,否则难以扭转成命。
  当日,文彦博以政事堂名义將这份赦令发至封驳司,而封驳司那边刚被裁撤,主官都尚未选定,自然不会驳回,於是顺利送至翰林院,送至曾公亮等知制誥手中。
  而曾公亮等人显然也不敢违抗,按赦令起草詔书,派人送往陕西。
  至於韩琦这边,事后他纠集了郭劝、王举正、张择行等几位御史,上奏劝諫,可惜皆被官家留中不发,不做回应。
  於是乎,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毕竟就算是韩琦,他联合一干御史上奏劝諫,也不过是表达心中愤慨罢了,毕竟詔令都发去陕西了,难道还能撤回不成?
  至於赵暘,他在促成此事后便安心在家与司马光一同撰写治河章程,期间也曾在家中摆宴,邀请沈遘、范纯仁、钱公辅等人前来赴宴,將司马光介绍给眾人。
  司马光今年不过三十余二,岁数比文同还小几岁,更別说他在宝元元年(1038年)时就以十九岁之龄高中进士,毫无疑问的人中翘楚,故沈遘、范纯仁、钱公辅等人对其也是颇为尊重。
  然而司马光的心情却有些复杂,毕竟他自进士及第后,辛苦磨勘十二三载,如今也不过升迁至从七品,再看范纯仁、钱公辅,皇佑元年(1049年)的进士,如今却已至八品,甚至於,三元及第的沈遘,如今品秩与他一般无二,皆为从七品,这让司马光如何不纠结?
  他辛苦磨勘十二三载才到从七品,沈遘却只需二三年一甚至於严格来说只用时两年。
  整整差了十年!
  不过鑑於沈遘乃皇佑元年的三元及第者,司马光倒也心服口服。
  四月二十九日,这部主要由赵暘主笔、司马光润色完善,且沈遘、范纯仁、钱公辅等人亦有参与討论的治河章程终於写成。
  看著司马光逐行逐字將当初赵暘口语化的表述改成书面化的表述,且遣词造句虽无浮华辞藻,然严谨、縝密,令赵暘不由地要竖起大拇指称讚一声:不愧是礼院出身!
  次日,赵暘亲自將这份《总理黄河治河章程》呈至官家御桌,足足二三万字的章程,官家看罢亦大为称讚,又发至政事堂,交由政事堂诸相公过目。
  鑑於是价值“远超”四百万贯的大工程,政事堂诸相公自然也不会因为不想得罪赵肠而故意忽略其中的疏忽,但一通看罢,即便是他们也再次刷新对赵暘的评价—之所以提到“远超”,那是因为政事堂诸相公在一看到“三百里”、“宽百步”、“深三丈”等描述后,就已经意识到此番治河的开销恐怕远不止四百万贯,只是谁也没有说破罢了,一来得罪赵暘,二来,治理黄河毕竟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且迫在眉睫。
  五月初,做好书面准备的赵暘,即將动身前往澶州。
  得知此事,朝中官员大为欢喜,恨不得这小子赶紧离京。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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