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我允许你控诉原生家庭(13500字为盟主「六子怕水」加更)(12 / 15)
二楼的空间比一楼更加私密,灯光调得很暗,陈列柜里摆放著一些看不出品牌但质感很好的珠宝和配饰。
金荷恩很奇怪,现在正是周末、富太太们逛街的日子,这家奢侈品买手店占据这么好的位置,却门可罗雀,难道完全不做任何宣传吗?
艾玛推开了里面一间贵宾室的门,房间正中间的衣架上,掛著一个深色的防尘西服袋。
“喏,”艾玛拉开了西服袋的拉链,“这就是他定製的。”
金荷恩看不出来好坏,点了点头。
“他倒是奢侈,”艾玛双手抱胸,靠在门框上,“14k金的拉丝金线,纯手工缝製,单单是这一套西装就要6万美金。”
“老板说是为了超级碗的新闻发布会准备的。”
“对,不过他品味不错,”艾玛笑了笑,“我们之前一起打工的时候,他挺能哄那些阔太太开心的,他的小费比我可高多了。”
金荷恩的手指从袖口上移开了。
“等等,”她看向了艾玛,“他在这里打过工?”
“当然了,你不知道吗?”艾玛的表情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他高中的时候就在我们这里兼职了,当导购,卖店里的一切东西。”
“他......当导购?”金荷恩实在是很难想像,“李维?在这里?卖衣服?”
“对啊,而且是相当不错的导购,”艾玛拉上了西服的拉链,一边整理一边回忆,“他有一个本事,就是客人犹豫的时候,他总能说出一句让人心甘情愿掏钱的话来,我们那时候都说他嘴上有什么魔法。”
她突然哈哈笑了一声:“不过我最怀念的还是我们一起偷吃休息室的马卡龙的日子,一块的採购价就超过10美金呢,不过谁让我们是上班搭子呢(39章)。”
金荷恩的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了一点。
她试著想像了一下李维穿著导购制服站在这个店里给有钱的太太们推荐手炼的样子,怎么想都觉得和现在这个英明神武、帅气逼人的老板的样子有点违和。
“他那个时候穷得很,”艾玛语气隨意,走到贵宾室后的吧檯前给自己倒了一杯,“坐地铁上班,有时候为了省车费从布鲁克林走路过来,你喝水。”
“谢谢,”金荷恩接过水杯,“走路,从布鲁克林走过来?”
“对,”艾玛的表现丝毫不像一个店员,反倒是更像老板,她把自己摔进沙发,“他和他叔叔之前住在一个发了霉的地下室里,你敢信吗?他现在是住在豪华公寓里的大明星,高中的时候住的地方连正经的窗户都没有。”
金荷恩端著水杯,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脑子里的那个李维,那个从容不迫的、完美的、站在所有场合都是理所应当的、让人仰望的李维,突然在她的认知里產生了一道极小的裂缝。
从那道裂缝里出来的,是一个偷吃店里马卡龙的高中生、一个住在没有窗户的地下室里的穷小子、一个为了几块钱车费走2个小时路的兼职导购。
“他第一天来面试的时候穿的衣服还皱巴巴的,”艾玛的语气像是讲一个很久远的有趣故事,“德洛丽丝夫人让他换上我们的制服,哦德洛丽丝夫人是我们的老板,他直接就在库房里当著德洛丽丝夫人的面开始脱一“
“等等!”金荷恩差点被水呛到,“当面?”
“他大概觉得德洛丽丝夫人年纪大了所以无所谓吧,”艾玛一脸回味,“反正我听德洛丽丝夫人说李维身材蛮好的,她当时看了一眼,十分淡定地说没有纹身,很好”(第8章)。”
“后来他越干越好,偷吃的量也越来越大,我甚至怀疑如果德洛丽丝夫人发现了,他偷吃的量估计要比他的提成还高了。”
金荷恩真的笑出了声。
艾玛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
“金荷恩小姐,”她的话题突然拐了个弯,指著金荷恩的脸,“你昨天出去玩了吗?
“” ↑返回顶部↑
金荷恩很奇怪,现在正是周末、富太太们逛街的日子,这家奢侈品买手店占据这么好的位置,却门可罗雀,难道完全不做任何宣传吗?
艾玛推开了里面一间贵宾室的门,房间正中间的衣架上,掛著一个深色的防尘西服袋。
“喏,”艾玛拉开了西服袋的拉链,“这就是他定製的。”
金荷恩看不出来好坏,点了点头。
“他倒是奢侈,”艾玛双手抱胸,靠在门框上,“14k金的拉丝金线,纯手工缝製,单单是这一套西装就要6万美金。”
“老板说是为了超级碗的新闻发布会准备的。”
“对,不过他品味不错,”艾玛笑了笑,“我们之前一起打工的时候,他挺能哄那些阔太太开心的,他的小费比我可高多了。”
金荷恩的手指从袖口上移开了。
“等等,”她看向了艾玛,“他在这里打过工?”
“当然了,你不知道吗?”艾玛的表情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他高中的时候就在我们这里兼职了,当导购,卖店里的一切东西。”
“他......当导购?”金荷恩实在是很难想像,“李维?在这里?卖衣服?”
“对啊,而且是相当不错的导购,”艾玛拉上了西服的拉链,一边整理一边回忆,“他有一个本事,就是客人犹豫的时候,他总能说出一句让人心甘情愿掏钱的话来,我们那时候都说他嘴上有什么魔法。”
她突然哈哈笑了一声:“不过我最怀念的还是我们一起偷吃休息室的马卡龙的日子,一块的採购价就超过10美金呢,不过谁让我们是上班搭子呢(39章)。”
金荷恩的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了一点。
她试著想像了一下李维穿著导购制服站在这个店里给有钱的太太们推荐手炼的样子,怎么想都觉得和现在这个英明神武、帅气逼人的老板的样子有点违和。
“他那个时候穷得很,”艾玛语气隨意,走到贵宾室后的吧檯前给自己倒了一杯,“坐地铁上班,有时候为了省车费从布鲁克林走路过来,你喝水。”
“谢谢,”金荷恩接过水杯,“走路,从布鲁克林走过来?”
“对,”艾玛的表现丝毫不像一个店员,反倒是更像老板,她把自己摔进沙发,“他和他叔叔之前住在一个发了霉的地下室里,你敢信吗?他现在是住在豪华公寓里的大明星,高中的时候住的地方连正经的窗户都没有。”
金荷恩端著水杯,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脑子里的那个李维,那个从容不迫的、完美的、站在所有场合都是理所应当的、让人仰望的李维,突然在她的认知里產生了一道极小的裂缝。
从那道裂缝里出来的,是一个偷吃店里马卡龙的高中生、一个住在没有窗户的地下室里的穷小子、一个为了几块钱车费走2个小时路的兼职导购。
“他第一天来面试的时候穿的衣服还皱巴巴的,”艾玛的语气像是讲一个很久远的有趣故事,“德洛丽丝夫人让他换上我们的制服,哦德洛丽丝夫人是我们的老板,他直接就在库房里当著德洛丽丝夫人的面开始脱一“
“等等!”金荷恩差点被水呛到,“当面?”
“他大概觉得德洛丽丝夫人年纪大了所以无所谓吧,”艾玛一脸回味,“反正我听德洛丽丝夫人说李维身材蛮好的,她当时看了一眼,十分淡定地说没有纹身,很好”(第8章)。”
“后来他越干越好,偷吃的量也越来越大,我甚至怀疑如果德洛丽丝夫人发现了,他偷吃的量估计要比他的提成还高了。”
金荷恩真的笑出了声。
艾玛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
“金荷恩小姐,”她的话题突然拐了个弯,指著金荷恩的脸,“你昨天出去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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