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舔狗爪巴(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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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煜通过理性分析,认为自己现在是绝对不能拒绝陈书雁的。
  毕竟她刚刚都已经说出了和记忆里一样的话。
  这时候拒绝她,会发生什么?
  林煜不敢想。
  吃饭,看星星,听起来多浪漫的约会计划。如果林煜的记忆里从来不曾出现过那些画面,如果林煜未曾见过那双沾满殷红的手的话。
  “煜哥?”刘志远用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发什么愣?答应她啊!这可是面对面展示你下头男本色的绝佳机会!”
  李思摸著下巴:“確实,老刘说得有道理。我认识不少搞网恋的朋友,在网上说得什么天长地久,最后都是见光死了!”
  “到时候你抠抠鼻子,抖抖腿,吃饭吧唧吧唧嘴,保准什么滤镜都给你碎一地。”
  刘一元也开口补充:“最好再聊聊显卡型號和跑分,我保证没几个女生受得了。”
  林煜深吸一口气,该死,似乎也只能如此了。
  他敲下几个字,按下了发送键。
  林煜:行,那说好了。
  此刻,112宿舍里瀰漫著一股战败后的颓丧。
  虽然三人嘴上討论著见光死战术,但心里都明白,这一回是他们输了。
  刘志远更是在心中暗道,他们两个都认识多久了,哪里还会发生见光死的情况?那姑娘那么漂亮,到时候这小会一约,小氛围一到位,那老林煜哪里还能忍得住?
  煜哥,以后你会感谢我的。
  刘志远露出了看透一切的表情。
  妈的,这几个人眼神都很不智慧啊!我真的要相信他们吗?
  林煜再一次陷入了沉思。
  时间过得很快,李思和刘一元两人嘰嘰喳喳地说了一中午,要林煜仔细的將这些要点都记录了下来,以观后效。
  上完下午的一节课,林煜和刘志远骑著小电驴回到了租住的公寓。
  那个破宿舍环境太差了,还是这里好啊!
  刘志远一进门就脱得只剩一条短裤,躺在床上玩手机。而林煜则是开始检查起来了自己的东西。
  为了防止脑中被塞满然后爆掉,林煜决定每天抽出一点时间来专门寻找失物並接收这些记忆,就好像电脑为防止卡顿定期清理进程一样。
  这事不能拖,最好还是当天清点清楚。
  很快,林煜找到了,这次是一瓶墨水。
  希望今天別再是那些可怕的东西了。
  林煜轻轻闔上双眼,片刻后睁开,露出了一副如释重负的表情。
  只有指尖触摸温润的墨条,將上好的松烟墨在精致的砚台上缓缓摩擦的触感,和鼻尖縈绕的淡淡墨香。
  还不错,只是些研磨墨条的手法记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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