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好看!爱看!(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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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煜现在暂时没有奢侈一把的实力了。
  中午简单吃了个盒饭,花费足足15块大洋,心疼的不行。
  要是换以前,高低得加个鸡腿!
  在店里把手机充满电之后,林煜这才起身离开去赴陈书雁的约。
  林煜前脚刚走,后脚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牵著一只小胖狗也从一旁的茶餐厅跟了出来。
  阮云羡悄悄支使著卢米,跟在了林煜身后。
  “卢米,你可得盯仔细了!”阮云羡带著卢米这个不稳定因素,不敢跟得太紧,只能寄希望於卢米能够发挥一只狗应有的追踪能力。
  显然,这有点太过为难小胖狗了。
  林煜打工的宠物店离陈书雁今天的目的地不算太远,所以林煜和陈书雁约定的时候直接將见面地点定在了附近。
  也方便林煜下午继续打工。
  林煜和陈书雁约在附近一家咖啡馆见面。
  五月的吴京,午间阳光还不算太过刺眼,若是再过一个月,吴京就会向人们展示它为什么会被称为四大火炉之一。
  林煜到的时候,陈书雁已经坐在靠窗的位置等著了。
  身上罩著一件宽鬆的防晒外套,內搭一件简约的纯白翻领衬衫,领口繫著一条黑色的领带。
  衬衫修身的版型勾勒出几道优美饱满的曼妙曲线。
  下身则搭配一条高腰蓝色牛仔热裤,露出明晃晃,白嫩嫩的两条大长腿。
  乌黑柔顺的秀髮用一条红色的缎带繫著高马尾,在头顶结成了一个醒目的大红色蝴蝶结装饰。
  整个人一改往日的文静,显得活泼又热情。
  是从未见过的穿搭风格呢。
  “等很久了吗?”林煜走过去拉开椅子坐下。
  陈书雁抬起头,笑了笑:“刚到一会儿。我们约的就是这个时候啊。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就给你点了杯冰美式。”
  “谢了。”
  林煜其实並不喜欢喝咖啡,他对於这些饮品什么的没有什么鑑赏能力。
  只是单纯的喜欢喝甜的。
  比如与某位真著名运动员联名的茶类饮料。
  但是吃人家的嘴短,加上实在囊中羞涩,自然也没有多说什么。
  “可以啊,今天打扮得这么漂亮!”林煜受了人家的咖啡,自然不会吝嗇讚美。
  陈书雁耳朵有些泛红,双腿併拢,两个圆润的膝盖靠在一起,有些许不自然的把那双白嫩的大长腿往咖啡店里的小桌子下藏了藏。
  “我舍友给我推荐的。我也是第一次这么穿,你觉得好看吗?”
  以前陈书雁不是长裙就是长裤,最短的时候也是到膝盖的短裤,最多只能看见两截白玉般的小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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