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田鼠存粮(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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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我等著,弄不死你们!”
  张曲魂一脸兴奋地把田鼠一只只拎出踩死,蹲在地上看著,到现在他仍旧有点难以置信。
  常昆略微回忆了一下田鼠逃出来时候的路线,走到两个洞穴最远端的位置。
  “蛐蛐,你在这往下挖。”
  田鼠的粮仓,大都在洞穴的末端。
  他把锄头交给张曲魂。
  自己不太会干农活,但张曲魂干农活是一把好手,用锄头挖地很轻鬆。
  隨著张曲魂挖下去,只用了五六分钟,张曲魂就大叫起来:
  “昆哥,昆哥!”
  ……
  与此同时,常昆家中。
  刘梅芬哼著小曲,在院子里剥野兔皮。
  现在夏季天气比较热,不快点剥皮,肉很容易坏。
  野兔看著挺肥,剥去皮毛,抠出內臟。
  每只也仅有两斤多点,如果再去掉骨头,那剩下的更少。
  老话说,『吃兔子,不长肉』,那只是说兔子肉脂肪含量低,不容易长胖。
  但这年头,有肉吃就很好了,哪会有挑挑拣拣。
  刘梅芬摸摸剥好的野兔的肚子肉,笑眯眯地自言自语:
  “別说,这时候的兔子还挺肥,內臟留著晚上吃,馋死这群小傢伙。”
  两只野兔很快就收拾好。
  刘梅芬把一只光溜溜的兔肉扔进大水缸里,放在水中冰镇著,这样至少可以让肉在几天內保持新鲜。
  她又从灶台上拿出一大块拳头大小的盐巴,用刀背轻轻敲打,每敲下来一小块,再用刀给它压碎,仔细抹在兔肉上。
  这就是这个年代的大粒盐,不用票,可以隨便买。
  人不吃盐可不行,至於细盐也有,那就得用票了,还比较贵。
  剩下的一只兔肉被细细的抹上盐巴,掛在堂屋阴凉处阴乾,这样就可以慢慢变成醃肉。
  这年头,吃上几口醃肉都算是过年了。
  刘梅芬抬头看著兔子肉,越看越开心。
  ……
  北山根,田鼠洞口已被扒开。
  常昆和张曲魂,两个人弯著腰,凑在田鼠洞上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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