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四部协同(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朱祁鈺正等著于谦的下文呢,结果就这,他瞬间心中有了计较:
  看来于谦也不希望锦衣卫把这事办全了。
  朱祁鈺看向刑部右侍郎江渊:“江侍郎,刑部近日可收到相关报案?”
  江渊迟疑片刻后低声道:“回陛下,未有正式报官文书。”
  朱祁鈺看向顺天府尹:“顺天府呢?”
  顺天府尹额头冒汗:“臣……臣忙於安置流民,维持治安,粮商之事……”
  “既然都没有,那朕就让北镇抚司来查!
  非常之时若还拘泥於常规程序,坐视奸商横行而无所作为。
  要这三法司何用?要这朝廷何用?”
  这番话说得极重,殿中不少官员脸色发白。
  胡濙躬身缓缓道:“陛下息怒,老臣並非反对查处奸商。
  只是虑及司法体制,关乎朝廷长治久安。
  锦衣卫办案,固然快捷,然不经三法司程序,恐难服眾。
  且锦衣卫职权过重,一旦权柄失衡,前朝厂卫之祸不可不鉴。”
  这话说到了要害处。
  明朝自永乐年间设立东厂,到宣德年间锦衣卫权势日盛。
  再到正统朝王振擅权、锦衣卫为虎作倀,厂卫之祸確实为朝臣所深恶痛绝。
  朱祁鈺沉默了片刻,他也知道胡濙说得有道理。
  如果一味倚重锦衣卫,绕过正常的司法程序,短期能收奇效。
  长期却会破坏朝廷的权力制衡,最终损害皇权本身。
  朱祁鈺语气缓和了些:“胡尚书所言確有道理,朕有一个折中之策,诸卿且听。
  此案由锦衣卫主办,查明三家商號违法实据,缉拿主犯,追回粮米。
  所获人犯、证供、赃物,须移交刑部收押、覆核。
  待证据確凿后由刑部擬罪,大理寺覆核,都察院监督,三法司走完程序,最终定罪量刑仍依大明律。”
  王直略一思索,率先表態:“陛下圣明!”
  胡濙也点了点头:“陛下思虑周全,老臣无异议。”
  商輅、周銓等人虽觉锦衣卫介入仍有过重之嫌。
  但皇上已经做出了让步,且方案確实兼顾了效率与程序,便也不再反对。
  朱祁鈺见没人再提出异议,朗声道:“卢忠!”
  “臣在!”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