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收穫颇丰(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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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周明他无甚感觉,但郑宏文算是个朋友,这仇,正好一併报了。
  本想慢慢折磨,但眼见火势愈猛,恐怕很快就会引来旁人。
  林枫再次引弓,箭尖瞄准了黄守业的心口。
  这一箭下去,必死无疑。
  然而,就在松弦的前一剎,他改变了主意。
  收弦停手。
  黄守业若现在死了,黄家武馆满门死绝,明日追查起来,反倒说不清。
  毕竟两人之前也结了仇,林枫租的院子是被黄守业当眾烧的。
  如果黄家被灭门,很容易怀疑到自己身上,这不是林枫想要看到的。
  林枫心念电转,必须让人知道,是『伏虎山』的人来报仇,绝不能引火烧身。
  这废物,还得留一口气作证。
  他当即捏著嗓子,用沙哑凶狠的腔调低喝道:“哼!敢杀我们伏虎山的人,今日便是你黄家灭门之日!”
  说完,他捡起一块石头,狠狠砸在黄守业后颈。对方闷哼一声,瘫软下去。
  林枫上前补了一脚,確认其彻底昏厥,这才迅速拔下他身上的四支箭,又將其袖中毒箭机关卸下,一併收回空间。
  接著,他將黄守业拖到远离火场的角落,免得真被烧死。
  隨后,林枫快速潜入黄雄环的臥室,从一个暗格中翻出一只沉甸甸的木盒,入手便知里面財物不少,来不及细看便收起。
  做完这些,他才迅速翻墙离开黄家武馆,但並不走远,而是隱在远处暗巷中,静静观察。
  今晚收穫颇丰,林枫心中颇为满意。
  冲天的火势终於惊醒了四周邻里。
  可当人们发现是黄家武馆走水,竟大多默契地缩了回去,假装没看见。
  直到城主府的巡卫赶来,才组织人手扑救。
  火光映照下,林枫看见黄守业被抬了出来。
  人虽气息奄奄,嘴里却一直微弱而固执地重复著:“土匪…是伏虎山的土匪杀进来了…快报、报告城主,给我黄家报仇……”
  看著这一幕,林枫才鬆口气。
  忽然一愣,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
  林枫忽然想起犯罪心理学的经典表述:罪犯往往会返回犯罪现场。
  心理层面:罪犯可能出於內疚、炫耀、掌控欲或为了確认现场状况、获取满足感而重返现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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