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少年锋芒,血溅城前(1 / 6)
隱城中心,一处水车环绕的村落。
一群哼著歌,欢欣鼓舞的小朋友,蹦蹦跳跳地走过村口,吸引来大批村民围观,一时间颇为热闹。
为首的阿喀琉斯昂著头,大踏步地向前走,他单手托拽一头硕大如小山的巨熊,一群小迷弟,则在后面提溜著熊的毛皮,熊皮蹭了一路,沾满砂石。
这群小傢伙,经过这场生死考验,仿佛都被阿喀琉斯所折服。全都自发跟在他背后,一个个昂首挺胸,脸上喜滋滋的,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走在最前面的阿喀琉斯,接受著村民惊愕好奇的目光,却坦然受之,依旧一副什么都不在乎,放荡不羈的样子。
围拢在身旁的小男孩,与身旁珍妮羞涩且崇拜的目光,儼然一副气场十足的“孩子王”姿態。
家里大人们担心地追来,將闯出去疯玩的小孩子们一顿臭骂,揪起来打屁股,几个小朋友却委屈巴巴地辩解:
“我们没有出去疯玩,我们这次冒险,还打死了一头熊!”
在一通嘰嘰喳喳的喧闹声中,家长们弄清了这群跑出去鬼混的孩子们经歷了什么,一时间又是后怕,又是好气,鸡毛掸子抡得更加起劲。
喧囂平静后,围拢来的不少村民,真诚地向阿喀琉斯表示感谢,邀请他来家中做客。毕竟如果没有他出手,这群孩子的命运简直不敢想像。
这时,人群中逐渐传来欣喜的低声欢呼,眾人自发地让开一条路。
无他,离开隱城,前往冥界修炼数年的普罗米修斯,终於回来了。
在隱城,普罗米修斯是唯一且至高的信仰,这里的不少白银时代的人类。蒙他余荫,他们不仅救了下来,还过上世外桃源的生活,对其感激崇敬无以復加。
这一点,从普罗米修斯每隔一段时间,就能收到暴涨的信仰之力,就可见一斑。
普罗米修斯虽然化为普通人身形,但高大的身材依然鹤立鸡群,阿喀琉斯远远看到普罗米修斯標誌性的黑斗笠黑长袍,立刻兴奋地跑过来:
“老师,您终於回来了。快带我一起去冥界玩吧,这里每天好无聊。”
“哈哈。”普罗米修斯听到这话,不由抚掌大笑,他揉揉阿喀琉斯赤金色的软发。
“冥界可不是什么好玩的地方,那里凶险异常。”
说著他看向周围聚拢的村民,转移话题道:
“我听他们说,你救了许多小伙伴?”
“嗯,举手之劳。”阿喀琉斯甩甩手,满不在乎。
“他们现在都是我小弟,都听我的!不过他们太弱了,我打算带他们一起进行军事化训练,不然当我小弟,连头熊都锤不死,说出去都丟人!”
看到小傢伙说起军事训练,一副神采飞扬的样子,普罗米修斯不由莞尔。
小小年纪便想带兵打仗,如果未来真往將军的路上培养,倒是贏在了起跑线上。
普罗米修斯笑著调侃:
“可他们才多大?这么小年纪,能经受住你的摧残吗?”
“丟卡利翁大哥说了,打仗要从娃娃抓起。”
阿喀琉斯摆手反驳,语气认真无比。
“山间野兽,长大就知道捕猎廝杀;雅典城捣乱那群半人马,呱呱落地就会咬断猎物喉咙。我们人类本就孱弱,要是再不儘早接受战斗训练,怎么在这世上存活?”
阿喀琉斯才六七岁,个子刚到普罗米修斯腰腹,他挺著小胸膛,將手背在身后,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煞有介事道: ↑返回顶部↑
一群哼著歌,欢欣鼓舞的小朋友,蹦蹦跳跳地走过村口,吸引来大批村民围观,一时间颇为热闹。
为首的阿喀琉斯昂著头,大踏步地向前走,他单手托拽一头硕大如小山的巨熊,一群小迷弟,则在后面提溜著熊的毛皮,熊皮蹭了一路,沾满砂石。
这群小傢伙,经过这场生死考验,仿佛都被阿喀琉斯所折服。全都自发跟在他背后,一个个昂首挺胸,脸上喜滋滋的,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走在最前面的阿喀琉斯,接受著村民惊愕好奇的目光,却坦然受之,依旧一副什么都不在乎,放荡不羈的样子。
围拢在身旁的小男孩,与身旁珍妮羞涩且崇拜的目光,儼然一副气场十足的“孩子王”姿態。
家里大人们担心地追来,將闯出去疯玩的小孩子们一顿臭骂,揪起来打屁股,几个小朋友却委屈巴巴地辩解:
“我们没有出去疯玩,我们这次冒险,还打死了一头熊!”
在一通嘰嘰喳喳的喧闹声中,家长们弄清了这群跑出去鬼混的孩子们经歷了什么,一时间又是后怕,又是好气,鸡毛掸子抡得更加起劲。
喧囂平静后,围拢来的不少村民,真诚地向阿喀琉斯表示感谢,邀请他来家中做客。毕竟如果没有他出手,这群孩子的命运简直不敢想像。
这时,人群中逐渐传来欣喜的低声欢呼,眾人自发地让开一条路。
无他,离开隱城,前往冥界修炼数年的普罗米修斯,终於回来了。
在隱城,普罗米修斯是唯一且至高的信仰,这里的不少白银时代的人类。蒙他余荫,他们不仅救了下来,还过上世外桃源的生活,对其感激崇敬无以復加。
这一点,从普罗米修斯每隔一段时间,就能收到暴涨的信仰之力,就可见一斑。
普罗米修斯虽然化为普通人身形,但高大的身材依然鹤立鸡群,阿喀琉斯远远看到普罗米修斯標誌性的黑斗笠黑长袍,立刻兴奋地跑过来:
“老师,您终於回来了。快带我一起去冥界玩吧,这里每天好无聊。”
“哈哈。”普罗米修斯听到这话,不由抚掌大笑,他揉揉阿喀琉斯赤金色的软发。
“冥界可不是什么好玩的地方,那里凶险异常。”
说著他看向周围聚拢的村民,转移话题道:
“我听他们说,你救了许多小伙伴?”
“嗯,举手之劳。”阿喀琉斯甩甩手,满不在乎。
“他们现在都是我小弟,都听我的!不过他们太弱了,我打算带他们一起进行军事化训练,不然当我小弟,连头熊都锤不死,说出去都丟人!”
看到小傢伙说起军事训练,一副神采飞扬的样子,普罗米修斯不由莞尔。
小小年纪便想带兵打仗,如果未来真往將军的路上培养,倒是贏在了起跑线上。
普罗米修斯笑著调侃:
“可他们才多大?这么小年纪,能经受住你的摧残吗?”
“丟卡利翁大哥说了,打仗要从娃娃抓起。”
阿喀琉斯摆手反驳,语气认真无比。
“山间野兽,长大就知道捕猎廝杀;雅典城捣乱那群半人马,呱呱落地就会咬断猎物喉咙。我们人类本就孱弱,要是再不儘早接受战斗训练,怎么在这世上存活?”
阿喀琉斯才六七岁,个子刚到普罗米修斯腰腹,他挺著小胸膛,將手背在身后,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煞有介事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