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一顿饭(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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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不坏將丁白云带来,不是为了叩拜司马超然,而是为了另一件事:
  怜花宝鑑。
  早先陈不坏与李寻欢决战之前,將《怜花宝鑑》交予孙驼子,让其转交给李寻欢。然而在得到《怜花宝鑑》的那段时间,他已將《怜花宝鑑》的內容记下。
  换而言之,他是一本活的《怜花宝鑑》。
  败给李寻欢之后,陈不坏钻研《怜花宝鑑》的武学,希望通过修炼《怜花宝鑑》,达成击败李寻欢的目的。
  结果:
  不能。
  他发现《怜花宝鑑》中的武学心法虽然非常高深精妙,但他另有根基,纵然推倒重来,也很难修炼,纵然修炼,也是事倍功半,即便练成,也很难发挥这其中的威力。
  正因如此,不得不放弃修炼《怜花宝鑑》,转而谋求《天魔宝典》。
  这几日下来,陈不坏发现丁白云的情况和他恰好相反,丁白云非常適合修炼《怜花宝鑑》。
  陈不坏知晓这件事,便决心將《怜花宝鑑》传授给丁白云。
  按照原本的计划,他们会找个地方歇息一晚,等明日在送丁白云会丁家庄。这段时间,他则用来將《怜花宝鑑》传授丁白云。
  只不过丁乘风的到来,打破了原有的计划。陈不坏不得已只好带走丁白云,以让其有时间记下《怜花宝鑑》。
  得知陈不坏要传授她《怜花宝鑑》,丁白云第一反应:
  拒绝。
  丁白云当然对昔年武林怪杰“千面公子”王怜花的《怜花宝鑑》非常感兴趣,不过她也很清楚这一次分別,下一次见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因此她不希望將时间浪费在《怜花宝鑑》上。
  陈不坏得知丁白云的想法,既高兴又好笑,用了好一会儿,总算劝说丁白云修炼《怜花宝鑑》。
  其实与其说修炼《怜花宝鑑》,不如说记住。
  《怜花宝鑑》包罗万象,许多人纵然十辈子也没法子练成,想要两天內练成《怜花宝鑑》中的內容,纵然王怜花自己也不可能做到。
  陈不坏要的便是丁白云记住《怜花宝鑑》的內容,等回到丁家庄然后再修炼。
  陈不坏有近乎过目不忘之能,这种本事已算得上十分夸张,但比起丁白云来说,还颇有不如。丁白云非但有真正过目不忘之能,而且还能做到过耳不忘,这种天赋真的让人十分羡慕。不得不说,上苍特別钟爱丁白云,似乎將世上一切美好之物都赠予了她。
  用了一天时间,丁白云便將《怜花宝鑑》的內容记了下来,这个速度超出陈不坏的预料。
  陈不坏答应丁白云,只要她能记下《怜花宝鑑》,便为做一件事。
  丁白云说出让陈不坏做的事:
  吃一顿她的做饭。
  丁白云道:“我从未给人做过饭,你是第一个,但未必是最后一个。”
  陈不坏问道:“未必是最后一个是什么意思?”
  丁白云嫣然一笑道:“我总是会嫁人的,假若你不早点来娶我,我当然只好嫁给別人,自然也要为我的丈夫做饭。”
  陈不坏忽地捂著胸口,道:“好痛。”
  丁白云脸色一变,担心道:“怎么回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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