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重大发现!(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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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官舍,林川把那身沾了泥星子的青衣一脱,整个人往那张硬邦邦的木榻上一瘫,脑子里像是煮开了一锅粥。
  “细布儒履……”
  他在嘴里反覆咀嚼著这四个字,眼神幽幽地盯著房梁。
  这可不是一双普通的鞋。
  在大明朝,穿鞋是一门政治学,更是一道红线。
  洪武大帝朱元璋为了去蒙元服侍影响,恢復华夏衣冠,彻底割裂与蒙元统治的文化联繫,重塑汉民族的文化认同与封建等级秩序,他老人家把《大明律》当成《著装规范手册》来写。
  庶民、商贾、技艺、步军……这些人只能穿皮札或者“革翁鞋”,违者治罪。
  因为“靴” 已经成了 “胡服” 的代名词,是 “异族统治” 的象徵。
  而皮札的形制,恰好和蒙古靴形成鲜明对比:
  蒙古靴是高筒、无札缚,方便骑射;
  皮札是短筒、以皮条札缚至小腿,更適合农耕、步行,是汉人传统劳作鞋的改良版。
  至於那种纳底细密、鞋面用上等细棉布缝製的儒履,那是读书人的特权,是“士”这个阶级的身份证。
  在江浦县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能穿这种鞋,且穿得起这种鞋的人,两只手都数得过来。
  “起码是个秀才,还得是家里有几十亩良田、不用亲自下地干活的那种。”
  林川坐起身,给自己倒了杯凉水。
  排查范围瞬间缩小了九成,但这並没有让他感到轻鬆,反而后背窜起一股凉意。
  一个读书人,身手矫健,心理素质极强,还跟那一伙职业流寇有勾连。
  这种人,大概率就藏在县衙里,或者就在县学的某个角落,此刻正披著那张斯文的皮,在暗处冷冷地盯著自己。
  “如果凶手是衙门里的人,那他的动机是什么?”
  林川的手指轻轻敲击著桌面。
  为了钱?
  自己这个穷书生有个屁的钱!
  为了仇?
  原主林彦章除了读书就是考科举,且是浙江人士,在江浦县哪来的生死大仇?
  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为了位子!或者是为了掩盖某种不能见光的“黑帐”。
  想到这,林川猛地想起主簿廨案头那堆积如山的帐册。
  如果是后者,那这主簿的位子,就是个隨时会爆炸的火药桶!
  “不能急,千万不能急!”
  林川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找捕头王元全城排查“细布鞋”的衝动。
  王元是刘通的小舅子,刘通是知县的小舅子,这一家子就像是葫芦娃,打了爷爷来个七兄弟,这时候去找王捕头,等於拿著喇叭在县衙门口喊:“我是傻x,快来杀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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