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4章 奸商听了都得落泪(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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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达等的就是这句话,取出早已备好的草擬条文,慢慢摊开。
  其一,治安专属权,整片购置属地之內,所有治安纠纷,人事衝突,流民滋扰,皆由日方全权负责处置,必须全力保障大明商队,驻点人员的人身与財產安全,不得纵容武士,流民挑衅生事。
  其二,私卫武装权,万达商会可在属地內自行招募护卫,置办军械,组建私卫队伍,日方无权干涉,无权核查,无权收缴,不得干预分毫。
  其三,自建码头权,属地近海二十里海域,可由万达商会自主选址,全额出资修建私人海运码头,码头產权、管理权、使用权,尽数归商会所有,日方不得插手。
  其四,免税免查权,所有往来私人码头的大明商船、货运船只,出入海域、装卸货物,幕府及地方武家衙署,一律不得登船查验,不得抽分徵税,不得阻拦刁难。
  这几条条款,一条比一条狠,一条比一条绝,让山名氏很为难。
  可他们转念一想,大明商会远道而来,货物银钱人员都在荒山里,若没护卫確实不安稳。
  况且商会护卫再多,又能多到哪里去?
  几十人,百来人,撑死了。
  在山名氏眼中,这根本威胁不到他们。
  再说那修码头,好事啊!
  大明商会自己掏钱,在他们地界修码头,日后若真有货船往来,说不定还能带动周边买卖。
  再说那片海滩原本便荒,唐达愿意花钱折腾,他们何乐不为?
  还有那免税免查权,唐达所说的货物,无非山货、木料、海產、织物。就算免税免查,又能少多少好处?
  眼下先把银子落袋,才是正经。
  为首家臣与几人低声商议片刻,终於说道:“只要不滋扰地方,不犯我石见百姓,不借码头窝藏盗匪,不行犯禁之事,四条皆可应允。”
  唐达一脸正色:“我万达商会乃大明最大商会,行事自有规矩,岂会做那等下作勾当?”
  这话说得鏗鏘。
  至於將来码头运什么,查不查,谁说了算,那便是另一回事了。
  双方很快將四项属地特权写入契约。
  白纸黑字,落笔画押。
  治安专属,私卫武装,自建码头,免税免查。
  四条一立,这片群山与海滩,名义上虽在石见国境內,实则已成了万达商会的一处海外飞地。
  唐达看著契约,心中终於落下一块大石。
  山名氏眾人却还在高兴,觉得自己赚麻了。
  赚了二十万贯宝钞,卖掉一片无用荒地,还搭上了大明富商。
  往后若能借唐达之手,分到些通商红利,那更是锦上添花。
  一名山名氏家臣出於“好心”,又带著几分居高临下的优越,笑著提醒道:
  “唐桑虽是大明富商,却未必知我东瀛规制,如今明日通商勘合,皆在幕府手中,我石见地方,尚未分得半分额度。”
  “若无幕府勘合,私自在海面通商航运,多半会被大明水师扣押船只,查没货物,此事我等无力相助,唐桑若有本事自行拿到勘合,自可通商,我石见地界绝不干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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