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来客(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沿途所过,路过村民无不停步揖礼。
  来此数载,沈渐也並非一路通顺。
  第二年就遇上想吃绝户的泼皮,这伙人见他和青薇『年老体衰』,便以义子自称,赖在家门口不走。
  沈渐直接拿银子开道,將为首的泼皮杖一百、徒三年,杀鸡儆猴以儆效尤。
  接著,又遇上了好几个自称劫富济贫,实则中饱私囊的贼子。
  暗中一掌將其拍死,通通埋在枣树下。
  后来,他和青薇商议一番,乾脆办了一间私塾,村里的適龄学童,只需缴纳些束脩便可以过来听讲。
  村里识字的人不多,未必能考到什么功名,做帐房先生却是绰绰有余。
  即便如此,已是许多乡下人梦寐以求的生活了。
  故而近几年,沈渐在村里也小有名望。
  皇权不下乡。
  这点名望,足以夫妻二人过的逍遥自在,甚至,村里有陌生人进来找他,瞧见的村民都会第一时间告诉他。
  山路上。
  沈渐提著鱼获,正与乡民们聊天,得知有人来找自己,他不免有些惊讶。
  “有故人来访?”
  “是的,沈老先生。那人来自应天府,一副走江湖的打扮,自称是您的晚辈。我问了两句,对方所说都能对的上號。”
  “哦!?”
  谢过村民。
  沈渐则暗自揣测著,自己没离开应天府之前,便已是熟人寥寥。
  究竟是什么故人找上门来?
  ……
  不多时。
  乡野小宅,內堂。
  沈渐正与青薇並列而坐。
  一只小巧的酒壶在火炉上温著,壶嘴处溢出屡屡雾气,带著沁香的酒味。
  “沈爷,青姨。”
  一位肤色黝黑、面容显老的中年男子恭敬抱拳喊道。
  来者不是旁人,正是阿土。
  他早已褪下了校尉的青素袍,换上一身行走江湖的劲装,身后还背著一柄长剑。除了模样样貌平平之外,言行举止之间亦有几分剑神之姿。
  “相別近十载,遥记得我离开詔狱时,你还不到暗劲,如今已至半步丹劲,看来是勤奋苦修了。”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