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老狐狸借势谋局(3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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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髮烫成了时髦的波浪卷,手里拿著一本徐志摩的诗集,可半天也没翻过一页。
  她的脑子里,总是浮现出那个雨夜。
  那个男人,一袭白衣,站在巡捕房门口,將那块代表婚约的玉佩,毫无留恋地放在车盖上的那一幕。
  那种眼神。
  没有自卑,没有怨恨,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留恋。
  就像是丟弃了一块无用的石头。
  “他————真的就这么看不上林家?”
  林语蝶咬了咬嘴唇,心里有股子说不出的骄傲受挫感。
  她是天之骄女,是南开大学的高材生,是无数豪门公子追逐的对象。
  可在这个唱戏的武夫面前,她却觉得自己像是个透明人。
  “小姐,老爷叫您下去,说是要去探望陆老板。”
  丫鬟小翠在门口轻声唤道。
  “探望他?”
  林语蝶一愣,隨即站起身,心里竟然莫名地有些慌乱,又有些————期待?
  她走到镜子前,理了理鬢角的碎发,又补了一点口红。
  “听说他中毒了,快不行了————”
  林语蝶看著镜子里的自己,眼神复杂。
  “我去看看,也就是全了当年的那点情分。毕竟————也是我不对在先。”
  刚下楼,就看见客厅里坐著个人。
  宋子齐。
  这位于洋少爷今儿个穿得那叫一个讲究。
  一身白色的西装,那是英国萨维尔街定製的,剪裁得体,衬得他身形修长。脖子上繫著黑色的领结,胸口插著方巾。
  手里还拿著根镶银的手杖,也就是这个时候流行的“文明棍”。
  这玩意儿在洋人手里是绅士风度,在咱们这儿,多少带点假洋鬼子的味道。
  “语蝶!”
  宋子齐一见林语蝶下来,立马站起身,脸上堆满了那种练习过无数次的、標准的绅士微笑。
  “听说林爷爷要去国民饭店?”
  “我也正想去呢。”
  宋子齐走上前,想要去牵林语蝶的手,却被林语蝶不动声色地避开了。
  “你也去?”林语蝶皱了皱眉,“你去干什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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