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被坑了】(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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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出来炫耀?那是蠢,便提都得少提。
  只有在真正需要的时候,才能把这张名片拿出来,请示一下能不能搭把手。
  “毕竟今晚人这么多,肯定会有领导担心出什么事。”他儘量把语气放平,“好在没出事,领导对这片夜市现在能拉上去的营收数据也挺满意的,鼓励了我几句,就只是这样。”
  他说得很简短,像把一扇门轻轻掩上。
  陈敏听懂了,她没有追问。
  两人之间忽然安静下来。
  周围还未完全散去的人群,时不时有自光好奇地扫过来。
  他们看著刘卓豪和陈敏站在一起,神情都算不上轻鬆,只以为是在谈事情,便自觉地绕开走,没有人过来打扰。
  可事实上,两人只是沉默地站著,暂时没有开口。
  “————不是不搭理你们。”
  刘卓豪先开口,打破了这份安静,“是你们厂那边,一见面就总喜欢对我的工作指手画脚。”
  “我们按照合同履行的是不同的职责,我负责推广和销售,你们负责製作和品控、物流。”
  “但你们总要怀疑我的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我的工作量。”
  他说得很直接,但语气不算冲,更像是在陈述一个彼此心知肚明的事实。
  刘卓豪很无奈,自上一次视频里的谈话之后,私底下,无论是陈有银还是眼前的陈敏,一直都在给自己发消息和打电话。
  可就如同之前视频上所说,他们在推广和运营这方面,並不是专业的。
  特別是涉及了网际网路,他们作为外行人,总是觉得这个过程,似乎很简单,很轻鬆。
  只要肯砸钱,把gg拍得天花乱坠,顾客看到了就会买东西。
  可实际上,这是一种脱离实际的销售。
  这种营销方案,对於那种偶像明星来说,或许有点用处。
  他们的粉丝看到了自己所追求的偶像代言了某些產品,或者是帮什么东西做推广,就会拋开理智和自己的需求去购买。
  这些粉丝並不是为了购物,只是纯粹地为了支持偶像。
  他们会先购物,而后才考虑买来的东西该怎么用,给谁用,为了这个东西而在自己的身边寻找需求,甚至是直接丟掉。
  但显然,刘卓豪並非偶像明星。
  至少目前,他不算是一个偶像,能够让人为自己疯狂,甚至是拋开需求而付费的偶像。
  “关於这个事情————”
  陈敏沉默了几秒,再开口时,语气比刚才更软了些,垂下眼帘的睫毛在眼脸下投出浅浅的阴影,“希望刘老板也能理解。我叔叔他————之前听了你提出的那些想法,什么建立品牌认知”、扛起潮汕牛肉丸的大旗”、写下正宗这个招牌”之类的,回去之后很受触动。”
  她顿了顿,抬起眼眸,直勾勾地看过来。
  “他做了一些————比较大胆的决策,把原本要走传统批发渠道的一部分產能,专门划出来,准备配合你们这边的销售节奏。”
  她的语速慢了下来,像是在斟酌措辞,“新的包装线,定製泡沫箱,还有冷链仓库的租约,都提前签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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