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人不可貌相【求追读,求月票】(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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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给他们开出了十分诱惑的条件,半年內发新歌,一年內发专辑。
  他们组组合,为的就是闯荡华语乐坛,实现音乐梦想,扬名立万,养家餬口。
  可没背景、没资源、没人脉,到头来只能辗转在各个舞厅、酒吧里当驻唱,连进录音棚录一首自己的demo都难。
  如今有公司愿意捧他们,给他们发歌曲,发专辑,是既意外又开心。
  后来王晓晓又跟他们聊了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以及给他们量身定做的事业路线,这都是他们梦寐以求的,说不心动是假的。
  最后考虑了一个晚上,签下了那份合同,成了欢合娱乐旗下艺人。
  签完合同的四个月里,他们依旧在舞厅酒吧驻唱,心里多了个盼头,只是一直没等到公司的消息,难免有点忐忑。
  直到春节前,一通电话打过来,让他们来公司,准备录製新歌。
  突然降临的幸福,让两人这个年过得比以往任何一年都开心,也比任何一年都煎熬。
  每天掰著手指头数日子,盼著春节快点过去,终於熬过了假期,两人第一时间买了最早一班飞燕京的机票。
  李强领著两人往停车场走,边走边不动声色地打量著身后的玲花和曾易。
  玲花的长得还不错,曾易也还算过得去。
  不是走偶像歌手路线,长相的要求就不高。
  除此之外,没看出有什么特別的了。
  这……能红吗?
  有好歌,未必就能捧红人,圈里歌红人不红的例子一抓一大把。
  就像唱《窗外》的李琛,歌火到连小学生都能哼两句,可没几个人能说清他长什么样。
  还有唱《九月九的酒》的陈少华,逢年过节大街小巷全在放,可大眾连他的名字都记不住。
  想到这,李强甩了甩脑袋,这不是他该操心的事情。
  他一个录音师,想再多也没用,老板自有自己的考量。
  老板吩咐怎么做,他照著办,把事办漂亮,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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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合娱乐的办公楼坐落在燕京顺义区,整层办公区敞亮开阔,格局不小,就是偌大的区域里没见到几个员工,安安静静的。
  玲花曾易跟著李强,来到总裁办公室。
  终於见到了给予他们机会的老板,一个比他们还年轻的男人。
  跟以往见到林默的那些人的表情差不多,写满了意外和惊讶。
  两人接触过不少娱乐公司的老板,无一例外全是30、40岁往上的中年男人。
  20出头的小伙子?
  別说见过了,听都没听过,这个年纪还在上大学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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