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KARA(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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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个月时间,王维楨除了和金杜律师事务所保持联繫,其余时间都用来收集这个时期即时通讯软体拥有的功能,写一个即时通讯软体,对於王维楨来说並不难,毕竟自己大学一直干到被裁员,十几年时间都是玩代码。
  但要兼容这个年代的ios(apns)与android(fcm),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还需要考虑网络与內存限制。
  所以,初步需要做到什么程度,实现哪些功能,就非常重要。
  就在王维楨埋头写著企划书时,接到了金律师的电话。
  “王先生,李皓延答应了!”
  “真的?”王维楨激动的站起来,挥舞著拳头。
  “太好了,辛苦了金律师!”
  “收钱办事而已,王先生客气了。”
  李皓延的鬆口,让金律师也送了一口气,这一个月,因为李皓延住院,公司內斗,高层动盪,金律师代理王维楨,收购了除李皓延手里的60%股份外的大部分股份。
  等李皓延知道后,气急攻心,病情恶化,更是不愿意鬆口。
  眼见走李皓延这条路走不通,金律师亲自出马,去找了李皓延的女儿李恩珍,虽然李恩珍是继女,但李恩珍和父亲李皓延关係一起很好。
  见父亲这么憔悴,虽然很气愤,但自己並不喜欢接手公司,也担心父亲的身体,在金律师的劝说下,同意和金律师一起去说服父亲。
  李皓延膝下无子,非常疼爱李恩珍这个继女,公司也是想留给她,现在李恩珍自己和律师一起劝自己,一时之间也鬆动了起来。
  这时,李恩珍又透露自己已经怀孕一个月,李皓延就要当外公了,王维楨已经拿到了35%的股份,与其僵持著,不如好好养病,颐养天年。
  李皓延这才同意出售dsp ent。
  经过协商后,擬定收购合同,约定3三天后签约。
  (收购公司当然没有这么快,也没有这么简单,不过,收购dsp ent是为了拿下kara,不合理之处还请见谅。)
  2007年7月13號,王维楨在金律师的陪同下,来到峨山医疗中心的vip病房。
  李皓延在李恩珍的搀扶下,慢慢走到沙发上坐下,旁边跟著律师。
  虽然王维楨换了一身黑西装,但略显稚嫩的脸庞,还是让李皓延不敢相信,这一个月搞得自己焦头烂额的人,是个这么年轻的孩子。
  “后生,你多大了?”
  “19。”
  王维楨和金律师走到李皓延对面坐下,看著眼前这个快60岁的男人,虽然被病痛折磨,双眼依然有神。
  “呵呵,东大有句古话,叫英雄出少年,年轻好啊,年轻。”
  王维楨笑了笑,指著身边的金律师说道:
  “其实我没做什么,收购相关事宜,我全权委託的金律师代理。”
  金律师微微欠身:
  “李社长您好,我是金杜律师事务所的金美琳。”
  “半岛最顶尖的金杜律师事务所,这次算是领教了。”李皓延年轻时,能带著dsp ent和傻冒二分天下,也不是拖泥带水之人,稍稍感概下,就收拾好了心情,微微頜首:
  “开始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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