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不能混成一锅粥(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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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了这么多钱,这些贫苦百姓如何维生?”
  “怪不得他们一直不卖地————”
  “唉!
  ,”
  周文望皱起了眉头,站起身扫视了一眼。
  台下瞬间寂静。
  李彦看向台下:“这还只是七十多户,你们以后都志在仕途,面对的又何止这些人。”
  “我大明的县,少的几千户,多的上万、几万户,这些百姓背后,又有多少难言之苦?”
  眾人闻言,都陷入了思索。
  第一次感觉到,做官,並不像表面上看起来这么风光。
  周汝贤闻言,也是皱起了眉头。
  李彦这才翻开册子,看向钱丰:“帐你既已算明白,那我问你,病根在哪?”
  这话问得突然,钱丰却早有准备。
  他沉吟片刻,开口道:“病根不在地,而在债。”
  “百姓不是不想卖地,是不敢卖。”
  “卖了地,银子到手,也留不住,先被债主夺了去。”
  “地没了,债未必清,人却先没了活路。”
  李彦点了点头,又问:“若叫你来办,你怎么办?”
  钱丰深吸了一口气:“先把债分开。”
  话音一落,屋里所有人都看向他。
  “债不能混成一锅粥。”钱丰的声音清晰起来,“该认的认,不该认的不能认。”
  一个新来的学生举起手:“什么叫该认,什么叫不该认?”
  钱丰道:“本金真实、数目分明、利息尚在情理之中的,该认。”
  “那些利滚利滚得不像话的,火耗、笔费、催脚钱、保人钱,名目乱加的,不该认。”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若有借二两写三两,借三两滚八两的,更不能全认。”
  周文望老夫子闻言皱起了眉头:“可人家白纸黑字都在,百姓多半按了手印。”
  “周夫子,百姓按了手印,也未必样样都算数。”
  “《大明律》载有明文,利息不得滚入本金,也不得超过三分。”
  “这些债主,想要只凭一张借契便叫人一辈子翻不了身,都是些趴在百姓身上喝血的蠹虫!”
  话音一落,不少人都攥紧了拳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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