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想吃肉(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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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0章 想吃肉
  “走!”
  两人端著枪上前查看。
  一只是胸口正面中枪,一只是侧面,伤口还在往外冒血。
  这两头马鹿体型一般大,估计有个140公斤左右,如果是公马鹿,体型要更大一些,能长到两百多公斤。
  “明阳!这趟真没白来,两头马鹿!”
  张兵脸上的喜悦溢於言表,从布包里拿出刀帮两头马鹿咽了气。
  两人忙活著开膛、剥皮。
  马鹿的皮也挺值钱的,尤其是冬季的马鹿。
  为了抵御严寒天气,它们每年9月体表就开始长冬毛,到12月时冬毛最厚密,做成衣服、毯子保暖效果非常好。
  不过一整套的处理过程也很麻烦,又要清理晾晒,软化、烟燻,一张生皮子想要变成能用的熟皮子,工序复杂得很。
  姜明阳上次留下那张狼皮还没来得及弄呢,打算回头去请教一下古丽娜,牧民处理皮子很有经验。
  马鹿肉也是好东西,肉质细嫩、尤其是后腿肉,燉著吃那是相当美味。
  价格虽然比不上抱子肉,但也跟羊肉差不多。
  “误,可惜不是公马鹿,不然长福叔的鹿鞭就有著落了。”张兵还有些遗憾。
  “確实。”姜明阳在雪地里搓了把手,光听说鹿鞭很猛,但具体有多大效果,他也不知道。
  这母马鹿剥皮、放完血、去掉內臟还剩下110公斤左右,两头也能卖个300多块钱了,绝对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张兵嘿嘿笑著,把下水装进尿素袋里。
  “咱还打那头狼獾不?”
  有了这两头马鹿,他心里已经原谅那头狼獾惊走抱子的行为,要不然两人可能打到抱子就直接回去了,哪里还会有眼前的收穫。
  “打!”姜明阳斩钉截铁。
  狼獾记仇,不给那个小玩意几打了,下次遇见他还会捣乱。
  从开枪到现在,已经过去不短时间了,不確定那傢伙现在是否在附近。
  姜明阳判断了一下风向,指著左前方那堆灌木,“咱们去那边埋伏一会儿,它要是不来就算了。”
  “好!”
  两人躲到灌木丛后面,用树枝清理掉留下的脚印,架好枪等著那头狼獾上门。
  过了约莫十几分钟,周遭还是一片安静。
  张兵缩著脖子,紧了紧围脖,低声问:“明阳,它能来不?”
  姜明阳盯著雪地上那两头马鹿,缓缓摇头。
  狼獾很狡猾,能不能上鉤真不一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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