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想吃肉(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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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把狼獾拎起来。
  这应该是只雄性狼獾,体型比较大,体重也超过了20公斤。
  “给我看看!”张兵满脸稀奇的接过狼獾,“这傢伙爪子真锋利,难怪上回能把熊都抓伤。”
  的確,狼獾的爪子是它最重要的武器,它的前掌非常发达,五个脚趾每个趾尖都长著锋利的鉤爪。
  “明阳,这皮子看著还挺不错的,应该也能卖不少钱吧?”
  姜明阳点点头:“我估计至少要比狼皮贵,兴许能卖好几十都说不定。”
  狼獾一身皮子长满了长毛,又厚又密,而且还很油亮。它之所以耐寒能力比狼、鹿这些动物强,都归功於这一身皮子。
  “能卖这么多?”张兵语气惊讶,紧接著脸上就笑开了花,“那我得赶紧给它剥下来“”
  两人利索的收拾完狼獾,装进尿素袋里,然后做了个简易爬犁,把两头马鹿和袋子捆绑好,拉著爬犁返程。
  虽然早上没能套到野鸭,但是进山却满载而归,东边不亮西边亮。
  等费劲的將猎物拉回村,几个小孩儿看见后,消息顿时就传开了,不少人都跑出来围观。
  “我滴个天,打这么大两头马鹿啊!”
  “明阳、兵子,你俩现在是越来越不得了啊。”
  “
  “”
  虽然大伙都惊嘆不已,但是却没人问他们从哪儿打的;经过上次段二狗他们进山的事情后,大家都认清了一个事实,打猎这碗饭不是谁都能吃的。
  “娘,我想吃马鹿肉!”
  “爹!我也想吃肉!”
  几个小孩儿吵吵著,抓著大人裤腿不撒手。
  他们並不觉得那血呼啦次的马鹿有多可怕,而是嘴馋得紧,想吃肉。
  一个妇女犹豫了一下,凑上前问:“明,明阳,这马鹿肉能给婶子卖点吗...”
  姜明阳认出说话之人,这是后面那条巷子的洪大嫂,挺著个大肚子。
  她家已经有两个孩子了,现在肚子里这个再生下来,就要面临超生罚款,家里日子过得十分紧巴。
  姜明阳看那两个孩子面黄肌瘦的模样,沉吟了一下。
  “这样吧。洪大嫂,卖就算了,你如果想要,拿鸡蛋来换吧,1公斤鸡蛋给你换两公斤肉。”
  1公斤鸡蛋大概2块6毛钱,换算下来马鹿肉就是1块3一公斤,比拉去城里卖最少便宜了3毛钱,也算是给乡亲们一点实惠。
  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他也愿意帮助一下大伙,毕竟这个年代生活真的很艰难。
  但是明目张胆的收钱,姜明阳是真不敢。
  万一真的有那种见不得人好的坏心眼儿跑去公社举报,给他扣上个投机倒把的罪名就划不来了。
  他必须要防一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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