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5章 不砍价,没有灵魂(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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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主观......”
  “讲的是你个人怎么想的,有没有事前预谋,在明知道触及犯罪的情况下,为了让自己获得最大利益,还坚定的去做。”
  “只要承认了这一点,或者被蜀黍给绕进去,那基本上就是『吃个桃桃、好凉凉』了。”
  “比如蜀黍会问:你这个钱赚的这么容易,难道就不怀疑里面有没有什么猫腻?”
  “你一旦回答:我当时確实心里有过疑惑......”
  “那好了,这叫:【应当知晓】,具有主观故意。”
  “再比如:是不是因为人家骂了你,骂了你父母、妻儿,所以你在衝动之下...就动手把人给打了?”
  “你要是回答:他嘴实在太臭,骂我也就算了,他竟然骂我父母.....”
  “恭喜你,喜提『故意伤害罪』。”
  “可要是说....是对方上前逼迫、想要推搡,我拿手挡开,他自己摔伤了呢?”
  “这就叫:过失了!”
  “达不到重伤標准,我不构成犯罪啊!”
  “所以说.....很多问题其实都是陷阱,是蜀黍在引导你,朝著他们『设定』好的方向在走。”
  “也是咱们去会见当事人的时候,要著重询问、了解清楚的地方。”
  “大家应该都知道.....”
  “刑事案件中,哪怕客观行为上確实达到了犯罪標准,但如果在主观上.....嫌疑人並没有犯罪的故意,那就不一定能构成犯罪。”
  “这也是我们律师在考虑能不能打『无罪辩护』的时候,最基础的条件之一。”
  眾人闻言纷纷点头。
  金胜这哪里是在聊『八卦』话题....分明是借著『机会』,提点大家在业务上的能力啊!
  为什么说蜀黍最討厌的人,是刑事律师?
  不仅仅是....一个要把人送进去,另一个要把人捞出来。
  双方的目標、立场天然相反!!
  而是因为....刑事律师本身的工作內容,就是需要时时刻刻去站在『蜀黍』的角度上,研究他们会用什么套路,自己该怎么应对。
  每次当律师一介入,便等於头上悬著『放大镜』,开始玩『大家来找茬』的游戏。
  你说....蜀黍心里能痛快吗?
  换谁都会不爽吧!
  金胜默默將眾人的表现看在眼里,心里暗暗点头....很好,没有真的当成『八卦』来听。
  不懂自我增值之人,是没有培养价值的。
  再次喝了口咖啡润润嘴唇,金胜继续开口说道:“第三种,上门的蜀黍超过了3个以上,標准抓捕姿態、戴手銬、全程录音录像。”
  “同时,还会出具拘留证、搜查证,把住所翻个底朝天,扣押所有电子设备,手机、笔记本、桌上型电脑...等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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