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4章 反派死於话多!(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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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朱越家里就不一样了。”
  “他姐姐跟姐夫是做生意的,经济情况比较优渥。”
  “但是吶......对方並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甚至当场就叫保安,把我们给赶了出来。”
  金胜眼神有些『狐疑』的看了看对方,好似在问......『这是你们几个嫌疑人之间狗咬狗的事情,关我们受害人什么事?总不可能要我帮你找对方要钱吧?』
  曹朗不傻,立即就明白了意思。
  “金律师別误会.....”
  “我之所以说这些,只是先做个简单的情况说明而已。”
  “咱们说好的30万不会变。”
  “彭启生,也就是彭家兄妹的父亲,今天一早就去了村里的信用社,准备拿自家的房子去做抵押。”
  “刚才我来这里的路上,就收到了对方发的消息,贷款的事情.....基本算是定下了。”
  “一个星期左右就能搞定。”
  “真正希望金律师能帮忙的,是等咱们双方签署完『谅解书』之后的事情。”
  金胜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抬手示意对方继续往下说。
  曹朗这时从带来的手提包中,拿出几张纸递了过来。
  “金律师,这是我提前擬定的谅解书,你可以先看看。”
  “好......”
  金胜接过后看了看。
  前面是一些案由、双方的基本信息,外加约定了对『两人』的赔偿款金额分別为10万、20万。
  入帐时间暂时空著,需要等对方资金到位后再填写。
  第一次被放了鸽子,这次曹朗也很清楚.....不当场履行,金胜是不会让『当事人』签字的。
  有意思的地方在后面。
  【本次事件的民事赔偿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本人不再就本案向该二人主张任何民事赔偿权利。】
  【本人在完全自愿、未受到任何欺诈、胁迫的前提下,郑重对(彭岩、彭珂)二人的涉案行为表示谅解,明確知晓本谅解书的法律意义,自愿出具本文件。】
  【本人恳请贵办案机关在办理本案时,充分考虑二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並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二人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本谅解书,仅针对上述列明的两名嫌疑人出具,不对本案其余未列明的其他涉案嫌疑人產生任何谅解效力。】
  金胜之前一直跟对方谈的,可是案件中全部3个嫌疑人啊!
  现在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却『独独』留了朱越出来。
  结合曹朗刚才说的那些话,金胜立刻便明白他在打什么主意了......
  朱越的姐姐有钱却不愿意出,还態度『不好』的將人从家里赶出去。
  所以他打算用『借势逼人』这一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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