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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舟停下队伍,把自己携带的金疮药和绷带全部分了出去,又用隨身带的刀具帮几个重伤兵做了简易的截肢手术。他大学时选修过战场急救,没想到真用上了。
  一个断了三根手指的老兵拉住他的手,浑浊的眼睛里满是泪水:“大人,你是京城来的?朝廷还管我们吗?”
  沈舟用力握住他的手:“管!我就是带著新火銃来的,这次让你们看看,什么叫杀他个片甲不留。”
  八天后,沈舟到达代州城。
  代州是雁门关以南的最后一道防线,城墙高约三丈,城外是一片开阔地。此刻城墙上站满了守军,一个个面黄肌瘦,但眼神里还有一股不肯服输的劲儿。
  代州守將是老將秦怀远,今年五十七岁,身经百战,是赵恆为数不多真正信任的將领之一。他见到沈舟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和李德全如出一辙——惊讶、怀疑、还有一丝不屑。
  “你就是那个造神銃的铁匠?”秦怀远上下打量著沈舟,目光在他略显单薄的身板上停留了很久,“老夫还以为来的是个壮汉。”
  沈舟也不生气,把大狙从包裹里取出来,递给秦怀远。老將军接过去掂了掂,眯著眼睛看了看枪管和瞄准镜,又还给了他。
  “听说是五百步?”秦怀远的语气还是不太相信。
  “秦將军若是不信,明天可以亲自验看。”沈舟指了指城外,“正好,我听说苍狼部的大营就在城外十里处?”
  秦怀远嘆了口气:“是,左贤王帖木儿亲率三万骑兵,已经把代州围了三天。昨天他们派使者来,说给我们三天时间投降,否则破城之后,鸡犬不留。”
  “三天?”沈舟算了算日子,“今天正好是第三天。”
  话音未落,城外响起了沉闷的號角声。
  秦怀远脸色一变,三步並作两步衝上城墙。沈舟跟在他身后,往城下一看,只见远处地平线上,一片黑压压的骑兵正缓缓逼近。骑兵队列整齐,最前面是一排举著狼头旗的骑兵,后面是密密麻麻的骑兵方阵,一眼望不到头。
  苍狼部的骑兵每人配弓一把、箭三十支、弯刀一把,马匹矮小但耐力极强。他们不穿重甲,只穿皮甲,追求极致的机动性。他们打仗的方式是:先用骑射骚扰消耗守军的箭矢,然后找准时机,一波衝锋破开防线。
  代州城里的守军只剩不到八千人,而且大多带伤,士气低落。秦怀远虽然表面镇定,但沈舟能看出他的手在微微发抖。
  “秦將军,”沈舟忽然开口,“他们的中军大纛在哪里?”
  秦怀远一愣,指了指敌军阵中最高的一桿旗:“那就是左贤王帖木儿的大纛。帖木儿每次打仗都会在大纛下亲自督战,这是他的习惯。”
  沈舟举起大狙,透过瞄准镜看向那杆大纛。大纛下,一个身披金甲、头戴貂皮帽的魁梧男人正骑在马上,手里拿著一个金酒杯,似乎在喝酒。
  距离大约……沈舟目测了一下,从城墙到大纛,直线距离大约六百步。他的大狙有效射程五百步,极限射程八百步。六百步虽然超出了有效射程,但运气好的话,子弹还是有杀伤力的。
  只是风有点大,而且他没有测距仪,弹道下坠只能靠经验估算。这一枪,他没有十足的把握。
  “秦將军,”沈舟放下枪,转过头,目光灼灼地看著老將军,“如果我杀了帖木儿,城外这三万骑兵会怎么样?”
  秦怀远瞪大了眼睛:“你……你能在城墙上打到他?大纛离这里少说也有六百步!”
  “能。”沈舟说,“但有七成把握。打中了,敌军群龙无首,很可能退兵。打不中,我就暴露了,他们会重点攻城。”
  秦怀远沉默了五秒钟,然后一咬牙:“打!反正今天也是最后一天了,不打也是死。你要是能杀了帖木儿,老夫给你磕头!”
  沈舟深吸一口气,在城垛的缺口处架好了大狙。
  风从西北方向吹来,大约四级。距离六百步,气温大约十度,空气湿度偏高。他快速在脑子里计算了一下:米涅弹重约30克,初速大约400米每秒,六百步(约450米)的飞行时间约1.2秒。子弹在飞行过程中会受到重力影响,大约会下坠0.7米,再加上侧风的影响,需要向上偏左修正。
  他通过瞄准镜找到了帖木儿——那个金甲男人正在大纛下喝酒,浑然不知死亡的阴影已经笼罩了他。
  沈舟调整呼吸,將十字线对准帖木儿头顶上方大约两个拳头的位置,再向左偏半个拳头。他知道这个修正量是靠感觉估的,不可能精確,但战场上没有完美条件,只能赌了。
  手指搭上扳机,慢慢施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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