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想合作(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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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骄傲的少年》的火热形成一个奇怪的现象。
  明明打著《李小龙传奇》主题曲,结果不少人听完的第一感觉是很振奋很励志,然后振奋励志完了都没怎么留意是那部电视剧的主题曲。
  而在这样的情况下,粤省三家电视台又宣传综艺。
  “奔跑吧!骄傲的少年同款的《奔跑吧!兄弟》即將上线。”
  “以为他只会唱歌好听吗?不,他策划的《舌尖上的粤省》也很好吃,还有他同样能让人欢乐,不信?敬请期待1月19號周五播出的《奔跑吧!兄弟》。”
  换做以往,三家电视台的宣传效果一般般。
  但自从《舌尖上的粤省》火了之后,加上《骄傲的少年》也火,《奔跑吧!兄弟》这部综艺快速引起不少人关注。
  一般来说,引起关注的同时,也会引起是非。
  尤其三家电视台的操作有点傻。
  怎么傻?
  本来主题曲就有点喧宾夺主抢了《李小龙传奇》的关注,现在又宣传综艺,这不是自己抢自己的关注吗?
  標题还特容易想:三家电视台的综艺部门和电视剧部门起內訌打架,相互来抢夺热度?
  但自从上次宣传《舌尖上的粤省》被陈云帆借用宣传並嘲讽后,一些媒体出奇的安静。
  与其再次质疑被借用宣传,还不如等失败再嘲讽三家电视台,不,是嘲讽陈云帆。
  你不要失败,一失败就等著被嘲死。
  幸好他们没做,因为陈云帆先在自己的博客发声。
  “是不是觉得很蠢的操作?综艺冒出来抢电视剧的关注?”
  “知道实情的我,一点都不觉得是在抢夺,反而是相互相成,至於实情怎么样,等《奔跑吧!兄弟》播出看了就知道。”
  评论区首先跟上一条评论。
  “有些可惜,没人质疑我哥,质疑多好,给我哥多宣传宣传。”
  下面的评论差点没笑死,狗腿子冒出来真快。
  连屏幕前的陈云帆看到后都笑了。
  “这个薛之签,最近看来確实挺艰难的。”
  能马上评论,一看就知道在上网,上网没奇怪,那大部分的时间都在上网呢?
  陈云帆去查看了一下他的博客,在最近都很活跃,明显没什么工作。
  “给这货什么歌?”
  貌似不用想,直接將这货以后的歌整出来就行,比如把《演员》、《丑八怪》等几首歌给他。
  这叫什么?用他的歌赚他的钱,好像有点.....挺好意思的。
  咚咚咚!
  这时响起了敲门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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