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我这就去县里,给领导吹个更大的牛(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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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看来,別说是五十万的外匯了,就算是二十万,就凭锦绣乡的情况,那也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要不是抱著和李南征同归於尽的想法——
  郝仁杰傻了,才会主动申请五十万!
  他只会学其它乡镇,无限夸大本乡镇的难处,儘可能的往外推任务。
  可李南征倒是好。
  为了比他更加的出风头,竟然要跑去县里吹更大的牛逼,要包揽百万外匯!
  “妈的,早知道这样,我就不主动申请五十万了。”
  郝仁杰恨恨地骂了句时,敲门声响起。
  马来城来了。
  抱怨道:“郝书记,很多同志的报销款,赵明秀都不给报啊。您得想个办法,从李南征那边,爭取到更大的签字权。我堂堂的一个乡党群办主任,签字权只有二十块钱!被外乡镇的同志知道后,大牙都笑下来了。”
  啥叫签字权?
  就是某个乡干部公干、或者乾脆说是公款吃喝时,拿回来单据要想去財务室报销,得由领导签字。
  级別、职务不同的领导,有著不一样的签字权。
  在乡里的权力越大,签字权就越大。
  李南征没上来之前,马来城的签字权高达三百块!
  也就是说。
  某干部拿来了一张三百块的单据,马来城签字后,就能去財务室领钱(当然,前提是乡財政得有钱)。
  现在呢?
  马来城的权限,只有区区二十块!
  “更过分的是,就算是二十块钱的单据。我在签字后,赵明秀也得反覆审核。”
  马来城愤愤地说:“上纲上线,哪怕是抽的烟贵个五毛钱,都不给报。”
  郝仁杰的腮帮子,抽抽了下。
  马来城的签字权,只有可怜的二十块。
  他这个锦绣乡第一的签字权,是多少?
  肯定比马来城高!
  是五十块——
  反正郝仁杰亲笔签字的单据,超过五十块后,赵明秀第一反应就是审核。
  如果数额超过三百块,赵明秀就会呈献到李南征那边。
  李南征確定无误签字后,赵明秀才会放款。
  直白点来说就是,李南征把锦绣乡的钱袋子,拴在了他自己的肋条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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