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局长求养(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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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质一变,从政治问题,降成民事纠纷。”
  “我因离婚爭执情绪失控,误报强姦。”
  “抓人之后,经多日核查,確认陈枫无涉案事实。”
  “纯属我个人情绪失当所致。”
  “我认错,接受组织批评教育。”
  “此事,就此了结。”
  话音落下,屋里几人呼吸都缓了一拍。
  一个身份转换,轻巧落地。
  白玲是公安局局长,这事才闹得这么大。
  换个角度看呢?要是她只是个普通市民报了警呢?
  警察局长就不是市民了?
  局长就不能报错警?
  何况报警缘由,是私人感情上的事……报了个假警。
  这算不得什么大不了的。
  人谁没个情绪上头的时候?
  局长也是人,也会心乱、会犯糊涂。
  这么一捋,事情性质就变了:
  不是政治失当,而是普通人常有的失误。
  有错,但不离谱;
  错得轻,也说得通;
  再往下压一压,几乎就不算错了。
  最后顶多挨顿批评教育,这事就算翻篇。
  “嚯!高!”
  “真高啊!”
  “这不就是把火苗掐在冒烟前么?”
  “对啊,革委会的人来了也挑不出刺……人又不是铁打的机器!”
  屋里几个人齐齐倒抽一口气,眼睛都直了,盯住罗部长,又盯住白玲。
  罗部长望著白玲,眼神里全是讚许。
  这两年她坐镇公安系统,进步飞快。
  早年在情报口乾过,最拿手的就是拆解问题、抓关键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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