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洪水猛兽(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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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台县城,这里是山东济南府北部的一个小县城,人口大约五六万,在明末的县城里面,不算大,也不算小,大概就是个中等县城吧。
  虽然建虏入关之后,在北直隶大地肆虐,但是战火基本上还限制在北直隶和蓟辽的范围內,越过北直隶的河南和山东还没有遭受到什么破坏。
  城內一处小酒馆,两人正对坐在一起,面前放了简单的两个炒菜,基本上没有什么荤腥。一个店小二手里端著两碗素麵,小跑著过来道:“客官,您的面来了。”隨即將两碗麵条放在二人面前,右手將肩膀上快要滑落的毛巾扶了扶。
  其中一人抬头,看见他的毛巾极其破旧,说是白色毛巾,实际上早就成了黑灰色,小儿有些尷尬地笑了笑,隨即指了指墙上的木牌道:“客官,看您二位像是赶路的外地人,咱们虽然是小店,但也有些酒水,要不来一点,解解乏?”
  两人对视一眼,很快明白了店小二的意思,这年头,粮食宝贵,酿酒朝廷还没有禁止,不像高丽那边,官方在明面上已经禁止酿酒了。虽然私下里还有人偷偷酿酒,但不论是数量还是品质都跟以前没法比。
  大明虽然情况好一些,但也没有好多少,朝廷连年征餉,民间也是疲敝,若是府城或者大城市尚且好一些,但是小县城可就说不准了,比如这个蒲台,城墙破败不堪,道路也是年久失修,走起来坑坑洼洼的,一看就知道这个县没什么钱,这种小酒馆能有酒卖,属实是超纲了。
  实际上也很好理解,这两人块头不小,可是就点了两个两个小炒,两大碗素麵,这里面著实没什么利润,但是大的肉菜,小酒馆也没有。
  后世人总认为古代人就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实际上绝不可能,除非是梁山好汉那种,动不动零元购还差不多。正常明末百姓,一年能吃几次荤腥就已经很好了,就连后世每个人都吃的白米,在明末也只有地主老財家逢年过节能吃上几顿,平日里吃的,也都是糙米。
  这种小店,就靠著酒水挣点钱,如果能卖出一些,等於店小二今天的指標就完成了,所以他极力推荐。
  不过那两人却摇摇头道:“不用了,我们著急赶路,酒水就免了。”
  店小二有些失望地点了点头,转过身小声嘟囔道:“奶奶的,穷鬼。”
  两人似乎是听见了,不过並没有太多反应,其中一人指著麵条道:“赶紧吃,吃了出城,咱们这段时间一直在山东境內打转,也没探听到什么有用的情报,看来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总得去北直隶看看。”
  另一人有些担心道:“可出了山东,那就远了,咱们私下这么干,算不算是违背了高將军的命令。”
  “空手回去,更没法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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