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林晚清的选择(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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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她下午吃了八块,忍住了,留了六块。后来实在馋得不行,又吃了两块,留了四块。她想的是,乾脆吃完算了,反正四块也看不出来什么,等他一回来,就说排骨坏了扔了——多完美的藉口!
  可谁知道,她刚下定决心,刚拿起筷子,刚咬了一口——
  他就回来了!
  这下完了。
  脸丟大了。
  冰箱里还剩两块,还有那半块她咬了一半扔下的——加起来也就一块半。
  他怎么解释?
  说猫吃的?可家里没猫。
  说不知道?可他下午出门前明明放了十几块进去。
  白瀟瀟越想越懊恼,越想越没脸。
  早知道就不吃了。
  不不不!早知道就全吃完了,这样都还有得理说。
  哎。
  白瀟瀟不知道怎么想的,越想越烦,最后都归功於白锦书身上。
  “都怪他,做这么多也不吃完。我一向勤俭节约惯了。怎么捨得浪费呢!”
  .....
  同一时间。
  林晚清家中。
  客厅里安静得能听见墙上掛钟的秒针在走,一下一下,像是敲在人心上。
  林晚清坐在沙发上,抱著膝盖,整个人缩成一团。她低著头,盯著茶几上那个白瓷盘——里面装著下午梁静婉洗好的车厘子,一颗一颗,红得发黑。白锦书最爱吃这个,她知道的。
  可他现在不在了。
  林晚瑶坐在旁边,也不说话,就那么安安静静地看著她。
  等著她做出选择。
  林晚清沉默著。
  脑子里却是天人交战。
  三年了,白锦书对她有多好,她心里比谁都清楚。
  她心情不好的时候,他什么都不问,就默默地陪著她,给她煮一碗麵,或者带她出去走走。她想吃什么的时候,只要隨口一提,他再晚都会想办法给她弄到。有一次她半夜两点说想吃城东那家店的餛飩,他二话不说爬起来,开车来回四十分钟,就为了让她吃上一口热乎的。
  家里的杂物间在哪儿她都记不清了,可每次需要什么东西,翻箱倒柜找不到的时候,只要喊一声“锦书”,他就能从那间她永远记不清位置的屋子里拿出来。
  牙膏永远在她用完之前换上新的,纸巾永远在快用完的时候补上,她隨手扔在沙发上的衣服,第二天永远整整齐齐叠好放在床头。
  白锦书,已经是她生活的一部分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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