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吃上软饭了(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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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分钟后,艾米丽从浴室出来,换了身衣服,深色的套装,头髮盘起来,看著挺正经。她走到床边,弯腰在林默脸上亲了一下。
  “我走了。冰箱里有吃的,你自己弄。”
  林默“嗯”了一声。
  艾米丽拎起包,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他一眼:“晚上还来吗?”
  “来。”
  她笑了笑,开门出去了。门关上,房间里安静下来。林默躺了一会儿,把烟按灭,坐起来。
  他看了看这间臥室,不大,但收拾得挺乾净,衣柜、梳妆檯、床头柜,都是女人的东西。
  窗帘是碎花的,床单是粉色的,跟他平时住的那种破旅馆完全是两个世界。
  他下床,光著脚走到窗边,掀开窗帘往外看。街上有几个人在走,一辆车开过去,一切正常。
  他把窗帘放下,走回床边坐下。接下来怎么办?
  东西交出去了,任务暂时告一段落。上级没说让他干什么,只说等下一步指示。那就等唄。但等归等,总得有个地方待著。
  回旅馆?那破地方已经被警察翻过两次了,虽说没翻出什么,但谁知道还会不会再查。而且那房间又小又脏,床硬得跟石板似的,睡一宿浑身疼。
  去別的旅馆?得花钱。组织给那五百块,看著不少,真花起来撑不了多久。而且新地方不熟,万一撞上什么事儿,连跑都不知道往哪儿跑。
  林默把烟盒拿出来,又点了一根。他抬头看了看这间臥室。衣柜,梳妆檯,碎花窗帘,粉红床单。浴室有热水,冰箱有吃的,床躺著舒服。
  最关键的是,这儿有个女人。艾米丽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只知道他是个从龙国来的移民。她没问过他太多,他也没主动说过。
  两人就是那种关係——睡觉,吃饭,偶尔聊几句天,谁也不打听谁的底细。这种关係,挺好。
  林默吸了口烟,脑子里转过一个念头。要不,就住这儿?
  反正艾米丽也没说不让,昨晚过来她还挺高兴的。刚才走的时候,她说“晚上还来吗”,意思是欢迎他继续来。
  至於住多久,到时候再说。反正最近风声太紧他是不打算在继续瞎搞了,他是打定主意留在艾米丽家吃她的住她的,每晚还能跟她打打『友谊赛』解决身理需求。
  林默把烟按灭,站起来,走到浴室冲了个澡。热水冲在身上,舒服得他想哼哼。洗完出来,他光著身子在臥室里晃了一圈,打开衣柜看了看。
  衣柜里一半是艾米丽的衣服,另一半空著,能掛东西。他把自己的衣服掛进去,然后光著躺回床上。
  玛的!这才叫日子。
  躺了一会儿,肚子叫了。他爬起来,光著脚走进厨房。冰箱里有鸡蛋、培根、牛奶、麵包。
  他翻了翻,找到煎锅,开火,给自己做了顿早饭。两个煎蛋,三片培根,两片麵包,一杯牛奶。
  吃完他把锅碗扔进水池,没洗,又躺回床上。中午的时候他醒了一次,翻了翻艾米丽床头柜的抽屉。
  里面有些女人用的东西,还有几封信。他没拆信,就看了看信封,是艾米丽家里写来的,地址是俄亥俄州一个小镇。他把信放回去,什么都没动。
  下午他出门了一趟,去街角的杂货店买了包烟。店里老头认识他,知道他是艾米丽的男朋友,冲他笑了笑,没多问。林默付了钱,又买了两份报纸,带回公寓。
  报纸上还有血清那件事的报导。布鲁克林码头枪击案,死者身份確认了,是个d国移民,在纽约开小商店。
  警方怀疑是抢劫,但没找到凶手。后面还有一小段,说军方拒绝就此案发表评论,林默把报纸放下。
  d国移民,开小商店。骗鬼呢。那个死人是九头蛇特工,身上带著m国军方最机密的实验样品。但这事儿不能说,说了也没人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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