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派克笔(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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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顿了顿,语气放缓,看向张晶晶:“陕西师范也是好学校,晶晶,你在那边安心念书,四年毕业后,大舅给你安排。”
  张晶晶鼻尖一酸,眼眶微微发热,重重点了点头。
  李万年起身走到窗边,背对著两人,忽然开口,声音不高,却字字千钧:“承霄,你记住一句话。”
  李承霄静静望著他的背影。
  “你走到天涯海角,都是閆家沟的女婿。这话,你刻在心里。”
  李承霄沉默数秒,郑重頷首:“大舅,我记著了。”
  走出县委大院,日头已经西斜。张晶晶挽著李承霄的胳膊,缓步往姥姥家走,旦旦趴在她肩头睡得香甜,小脸蛋粉嘟嘟的。
  她忽然轻声说:“承霄,大舅刚才那话,是怕你跑了吧?”
  李承霄脚步微顿,隨即继续前行:“不是怕我跑,是提醒我,莫忘本。”
  张晶晶不再多问,只將他的胳膊挽得更紧了些。
  晚风拂过,裹著县城独有的烟火气息,远处炊烟裊裊,正是归家吃饭的时辰。
  夜里,李万年开车將两人送回村,天色早已黑透,吉普车的尾灯在村口晃了晃,渐渐隱入沉沉夜色。
  屋里点著一盏煤油灯,昏黄的光晕铺满小小的炕屋。张晶晶已经將旦旦哄睡,小傢伙躺在炕上,小嘴轻轻鼓著,睡得安稳。她坐在炕沿上,手里攥著样东西,见李承霄进来,眉眼弯弯:“承霄,给你看个好东西。”
  李承霄走过去,挨著她坐下。
  张晶晶將手里的东西递过来——是一支派克钢笔,笔身泛著温润的暗金色光泽,笔帽上刻著几行纤细的英文。
  “舅妈给我的,说是考上大学的贺礼,我用不上,给你吧。”她笑著说道。
  李承霄接过笔,低头看去。
  只这一眼,他浑身的血液仿佛瞬间被抽乾,四肢百骸都泛起凉意。
  笔帽上的英文,是他父亲的英文名——stephen li,史蒂芬·李。
  他的手指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指节绷得泛白,死死攥著那支笔,像是攥著一缕隨时会消散的过往。
  张晶晶察觉到他的异样,微微一怔:“承霄?你怎么了?”
  李承霄缓缓抬头,看向她,油灯的光映在他脸上,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我……”他张了张嘴,声音沙哑得如同砂纸摩擦,“可能是有点中暑。”
  张晶晶嚇了一跳,连忙起身:“我去给你熬碗绿豆汤!”
  话音未落,她便快步跑向灶房,脚步声很快消失在门外。
  屋內只剩李承霄一人,他坐在炕沿上,紧握著钢笔,一动不动。
  月光从窗缝里钻进来,落在他脸上,一片惨白。
  他忽然想起那年,公社的小屋被抄,父母留下的书籍、笔记、遗物,尽数被抄。那支笔,他翻遍小屋,寻了无数遍,终究一无所获。
  可如今,它竟在张晶晶手里。
  在她舅妈手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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