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不要年轻气盛(2 / 4)
理智?
去他妈的理智,这一世他是要放肆!
温秀夹紧马腹,伏低身体,朝那面“梁”字大旗的方向衝去。
“温秀!”
李横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大惊道:“傻小子,干什么,別衝动,快回来!”
温秀没回头。
他就喜欢这种对身体潜能全面爆发的感觉,那是前世从未有过的。
何为猛將?
就是攻如雷霆,守若泰山,
每战必身先士卒,所向披靡,
敌闻其名而丧胆,士得其帅而死战。
马嗣勛的旗子就在前面,不到五十步,对面已老怯战,而我年轻气盛,看我杀之。
“狗贼休走!拿命来!”
温秀的声音在战场上炸开,带著少年人特有的尖锐和莽撞。
“什么??”
马嗣勛回头,以为哪个大將,结果看到一个身穿明光鎧的少年骑兵正朝他衝来。
那少年浑身是血,脸上还带著一道未乾的刀痕,手里的铁枪平举,枪尖在火光中闪烁。
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恐惧,而是诧异。
哪来的愣头青?
但这种诧异只持续了一瞬。
马嗣勛是朱温麾下宿將,跟过黄巢,打过朱瑾,在战场上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
一个乳臭未乾的小子,也敢来取他的项上人头?
他冷笑一声,拨转马头,提起了马槊。
那柄马槊通体漆黑,槊锋三尺,血槽深深,在火光下泛著幽冷的光。
这是马嗣勛的成名兵器,跟隨他二十年,杀过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两马相交,只在电光石火之间。
马嗣勛出手了。
马槊带著破风声刺出,那声音不像是兵器破空,倒像是闷雷……低沉、浑厚、带著一股摧枯拉朽的力量。
槊锋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直奔温秀的面门。
温秀脸色骤变。 ↑返回顶部↑
去他妈的理智,这一世他是要放肆!
温秀夹紧马腹,伏低身体,朝那面“梁”字大旗的方向衝去。
“温秀!”
李横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大惊道:“傻小子,干什么,別衝动,快回来!”
温秀没回头。
他就喜欢这种对身体潜能全面爆发的感觉,那是前世从未有过的。
何为猛將?
就是攻如雷霆,守若泰山,
每战必身先士卒,所向披靡,
敌闻其名而丧胆,士得其帅而死战。
马嗣勛的旗子就在前面,不到五十步,对面已老怯战,而我年轻气盛,看我杀之。
“狗贼休走!拿命来!”
温秀的声音在战场上炸开,带著少年人特有的尖锐和莽撞。
“什么??”
马嗣勛回头,以为哪个大將,结果看到一个身穿明光鎧的少年骑兵正朝他衝来。
那少年浑身是血,脸上还带著一道未乾的刀痕,手里的铁枪平举,枪尖在火光中闪烁。
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恐惧,而是诧异。
哪来的愣头青?
但这种诧异只持续了一瞬。
马嗣勛是朱温麾下宿將,跟过黄巢,打过朱瑾,在战场上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
一个乳臭未乾的小子,也敢来取他的项上人头?
他冷笑一声,拨转马头,提起了马槊。
那柄马槊通体漆黑,槊锋三尺,血槽深深,在火光下泛著幽冷的光。
这是马嗣勛的成名兵器,跟隨他二十年,杀过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两马相交,只在电光石火之间。
马嗣勛出手了。
马槊带著破风声刺出,那声音不像是兵器破空,倒像是闷雷……低沉、浑厚、带著一股摧枯拉朽的力量。
槊锋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直奔温秀的面门。
温秀脸色骤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