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准备討伐平叛(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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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需要时间。
  不是时间准备打仗,是时间花钱。
  自从当上什长之后,温秀发现了一个残酷的事实,当官不挣钱,花钱。
  首先是马。
  步兵什长按规矩不配战马,行军打仗全靠两条腿。
  但温秀在守城那几天就明白了,战场上有没有马,是天壤之別。
  追马嗣勛那次,如果他骑的不是那匹从战场上捡来的老马,根本追不上。
  如果他有匹好马,也不会被马嗣勛一槊打下马来,差点把小命丟了。
  於是他咬咬牙,花了一百二十贯,从马贩子手里买了一匹河曲马。
  这马四岁口,枣红色,骨架大,四肢粗壮,跑起来四蹄生风。
  马贩子拍著胸脯说这是军马退下来的好货色,温秀不懂相马,但他骑上去试了试,確实比他那匹代步的老马强了不止一个档次。
  应该能承受他身穿重甲奔袭!
  马买了,马具也不能差。
  一副好马鞍花了十五贯,韁绳、马鐙、马褥子又花了五贯。
  光这匹马,就把他那笔“巨款”啃掉了小一半。
  然后是兵器。
  军械库配发的横刀倒是有,但都是大路货,钢口一般,砍几个人就卷刃。
  温秀在守城那天吃过亏,横刀被马嗣勛一槊打断,差点要了他的命。
  从那以后他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兵器是拿来保命的,不能省。
  他找了一家铁匠铺,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老匠人,据说以前给牙兵都头们打过刀。
  温秀花了四十贯,请他锻打了两把横刀,用的是摺叠锻打的工艺,钢层叠了十几层,刃口淬火淬得恰到好处。
  老板拍著胸脯说这刀砍铁不捲刃,温秀试了试,一刀砍断了一根铁钉,刃口连个白印都没有。
  “好刀。”
  温秀赞了一声,又花了八贯打了一把短刃,贴身藏著,当最后的手段。
  再然后是鎧甲。
  配发的明光鎧是制式的,穿在温秀身上大了整整一圈,甲片晃荡,跑起来叮噹响。
  打仗的时候穿著不得劲,还影响动作。他找了甲匠,花十贯把甲片重新裁了一遍,內衬换成了两层厚绢,穿在身上贴服多了。
  李横看到他的新装备,眼睛都直了。
  “你小子哪来这么多钱?”
  “守城的赏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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