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合约期內,不许殴打僱主(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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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揽月深吸一口气,大胆开麦,“冰箱里吃的我能吃吗?”
  “还是我们做保鏢的要去保鏢头子那领饭菜?”
  “保鏢头子是哪个,我得跟我的上司对接一下。”
  她下山后就吃了一个包子,一块压缩饼乾,扛著傅宴深跑来跑去,体力消耗太快了。
  傅夫人笑了声,將原本已经收回去的协议递给了她,“你先看看这个再决定。”
  傅家做事认真严谨。
  沈揽月的聘用合同比较特殊。
  但甲乙双方的义务职责清楚的很。
  甲方:傅宴深。
  乙方:沈揽月。
  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酬劳,每月二十万人民幣,待满三个月每个月额外奖励三万。
  2、甲方负责乙方在傅家期间所有的生活费用,保证乙方的衣食住行,乙方可与甲方同吃同住,有同等的支配权。
  3、甲方不得殴打辱骂乙方,若有违背会按照事情严重程度给於相应的补偿。
  乙方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的私人保鏢,必须保证其安全,无事二十四小时不得离岗。
  2、乙方负责开导甲方,不许甲方再进小黑屋,一次扣一万。
  3、乙方不可以殴打僱主。
  后面还有些许补充条款,僱主与打工人的责任义务划分的清楚明了,重要的是傅夫人给价真的大方。
  沈揽月的重点落在双方责任和义务的第三条上,心虚一笑,“傅夫人,您放心,我一个小小的打工人怎么敢打僱主呢,不敢的不敢的。”
  傅夫人点头,“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可宴深那脾气…你总有受不了的时候。”
  提前写进合约里,总能约束一下。
  约束的是僱主与打工人双方。
  两个瞧著都不像好东西的主。
  她相信这姑娘的心善,可不太信任她的脾气。
  “懂得懂得。”
  沈揽月一把夺过管家手中的笔,迫不及待的签了僱佣合约,按了手印。
  合约一式两份。
  她跟傅夫人各执一份。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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