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破案了,真凶是只猫(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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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如果不是林小雨偷的。
  这首饰还能自己长翅膀飞了?
  林风拉过一把椅子,翘起二郎腿。
  “林同学。”
  “先消消气,为了几个键盘侠不值当。既然咱们是来调解的,总得把事情弄清楚。”
  林小雨看著这个长相帅气的年轻男人,皱了皱眉。
  “你也是调解员?”
  “实习的,打杂为主。”
  林风指著胸前的工牌,笑眯眯地开口,
  “我信你没偷东西。”
  林小雨眉头鬆开些许。
  “既然如此。”林风进入正题,“你能不能回忆一下,你上门餵养的那一周,赵娜的房子里,或者那只猫,有没有任何让你觉得奇怪或者不对劲的地方?”
  “奇怪的地方?”林小雨愣了一下。
  “隨便什么细节都行。”
  林小雨仔细回忆。
  “房子就是普通的公寓,香水味很重,地上铺著很厚的地毯。我每次进去都只在玄关和客厅活动,给猫换水添粮。臥室门是关著的,我没进去过。”
  “非要说奇怪的话……”
  林小雨停顿了一下。
  “那只叫钻石的布偶猫,脾气其实挺好的。但它有个毛病,对亮闪闪的东西有种奇怪的执念。”
  “亮闪闪的东西?”林风坐直身体。
  “对。”林小雨点头確认,“我记得有一次上门,我头髮上绑著一个带水钻的发圈。我在地上给它倒猫粮,它本来在吃东西,突然就疯了一样扑过来,咬住我的头髮往下扯。”
  “我当时嚇了一跳,发圈被它拽断了。它叼著那个带钻的发圈,嗖的一下就钻进了沙发底下。怎么喊都不出来。”
  “我怕赵娜回来怪我没照顾好,找了个衣架在沙发底下扒拉了半天,才把发圈够出来。”
  林小雨摸了摸自己的马尾,“我当时只觉得它淘气。”
  沙发底下。
  亮闪闪的东西。
  执念。
  林风缓缓思索。
  动物往往具备未经驯化的囤积本能。
  乌鸦喜欢收集玻璃渣和硬幣。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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