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搞点肉(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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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不是狼群,陈明道有信心狼口夺食。
  当然,在这个年代,狼能成群的可能性也很低。
  发现狼群,跟发財没区別。
  他快步跑著,眼看著鸟群就在头顶,才放慢了脚步,俯下身去。
  极目远望,透过重重树杈,他终於看清,居然是一只金钱豹,狩猎了羚牛幼崽!
  这是一头两百多斤重的大宝宝!
  羚牛叫牛,其实是羊,智商低,脾气暴。
  关键是,它既然是羊,那一定很肥美。
  陈明道上辈子是没吃过的,因为他有条件吃这玩意儿的时候,这玩意已经被吃保护了。
  心跳在加快,手心冒出了汗。
  如果是狼,陈明道的把握会大很多,但是金钱豹,这玩意儿不好惹。
  想起家中嗷嗷待哺的“九凤一龙”,陈明道握紧了柴刀,深呼吸一口:
  干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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