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毛脚女婿(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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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於,他再次踏足这座城。
  上辈子,他在这座城里,是三等公民。因为口音,就算有房產,也依然被叫做“乡里人”。
  虽然没有遭受到什么具体的歧视行为,但就给人一种,不属於这里的感觉。
  偌大的城市,他有房子,却不是家。
  拼了命的挤进来,却像是被移植的器官,吃著排异药,也依然需要忍受排异的痛。
  他沿路询问,终於找到了,区委家属大院。
  这里还是六七十年代的老房子,红砖的筒子楼,一栋楼临著一栋楼。
  高大的法国梧桐树,树荫將整座大院笼罩其中,阴凉而静謐。
  就连空气中也瀰漫著梧桐的特有香气,闻著让人安寧。
  在这座城,抬头看见梧桐树,才证明你是在城中。
  至於那些没有梧桐树荫的地方,正统的城里人,都认为那是乡下。
  这是真的,因为在这里的人,跟城区其他地方的人,口音不一样。
  陈明道推著摩托车,来到大门口的岗亭,向门卫说明了来意。
  此时刚好中午,他这一路都比较顺利,赶上了比较好的时候。
  下午探亲,会被认为没家教。
  门卫打量了他一番,犹豫了很久,最终看在他摩托车和猪的份上,给打了个电话。
  陈明道没注意,今天是星期天,梁家人都在家里。
  梁冰冰的大哥,二哥,三哥,都带著妻子和孩子,过来家庭聚餐。
  门卫得到允许后,放行,並给陈明道指了方向:
  大院靠中心位置,有一排稍微矮点儿的筒子楼,中间的楼梯上去,三楼左手边第一家就是。
  路有点儿远,陈明道想发动摩托,却被门卫阻止。
  太吵了,不可以!
  没有办法,他只能推著前进。一路上,惹来不少人注意。
  “快看,那是谁呀,为什么带著一头猪?”
  “好像个野人哦,那穿的什么衣服啊?”
  有人指指点点,议论的声音虽然没有传到陈明道的耳朵,但就是有那种感觉。
  他低头看了自己一眼,才发现这种时候穿著皮衣,的確很怪。
  把衣服脱掉,又稍微整理了一下,对著残破的后视镜照了照,脸有些黑,但挺男人的。
  他觉得还行,继续往前走。
  快到时,看到有座楼前,出现一位妇人的身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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