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第七页合同上写的是什么(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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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耀世想做《替身》续集,讲林深復出的故事。剧本还是沈导的底子,你来主演。投资、发行都谈妥了,就等你签字。”他把提案推过来。
  “条件呢?”
  “很简单。你以个人名义签约,肖像权归耀世代管,仅限续集宣传使用。”
  沈迟拿起来翻了两页,隨手放下。
  “何俊,三年前保密协议第七页,是你抽走的。”
  何俊的笑容纹丝没动,可攥著公文包提手的手指,悄悄收紧了。
  “那页写著,合约终止后五年,肖像权甲方代管。你当时念给我听,说这是『標准条款』。”沈迟语气很平,像在说別人的事,“后来沈月如签放弃声明,能还的都还了,唯独这条还不了——不是她不想,是她手里根本没原件。原件在你这。”
  笑容终於从何俊脸上褪了下去。
  他把公文包搁在拳台上,掏出个牛皮纸信封。里面是张泛黄的合同纸,边角有装订孔,纸色和当年那份协议完全一致。
  第七页。
  他把纸页放在提案旁边:“东西確实在我这。但耀世不是三年前的小公司了,我们要的不只是肖像权——我们要你。林深的故事结束了,你可以再替他活一次。签了合同,这一页当场作废。不签——耀世就拿著它起诉,要求继续行使代管权。”
  沈迟拿起那张纸,从头到尾扫了一遍,连页脚的小字都没漏。
  然后折好,放进了自己胸前的口袋。
  “这页我留著。想起诉,你隨意。”他端起凉透的红茶一饮而尽,“合同是你偷走的,不是我弄丟的。拿著偷来的东西告我?法官能忍住不笑,算他敬业。”
  他把空杯子搁在何俊的公文包旁,玻璃磕上皮革,发出一声脆响。
  “对了,《替身2》这名太难听。林深的故事早就结束了,我自己的故事还没拍完。想看续集,等我的新片。”
  他抬了抬下巴,指向门口。
  “现在可以走了。门在那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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