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许清歌(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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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今天胃口不错。”
  许清歌看著他,像是在判断这句话的真偽。
  末了说了一句:“他们家的花胶燉老鸡確实好,我在江城这两年,想吃的时候就会来。”
  “你经常来?”
  “一个月一两次吧。算不上常客。”
  林野点点头。
  心里快速过了一遍——这家店人均一千二起步,一个月来一两次,还被人叫许总。她的身份应该不简单。
  这时候服务员端著黑松露焗澳带过来了。
  几个饱满的扇贝整齐地排列在白瓷盘里,上面覆著一层金黄微焦的芝士焗面,黑松露碎撒在最顶层,香气浓郁到隔著半张桌子都能闻到。
  “要尝尝吗?”
  他问得很自然,像是在食堂里问同学“你要不要尝一口我的红烧肉”。
  许清歌愣了一下。
  她面前的桌上还放著自己那份没怎么动的和牛牛排,旁边是一份沙拉。
  她应该是已经快吃完了。
  但她看了看林野面前那道卖相极好的澳带,又看了看他坦坦荡荡的表情,忽然觉得拒绝反而显得矫情。
  “可以。”
  她用自己的筷子夹起来,咬了一口,慢慢嚼著,点了点头。
  “芝士焗的时间刚好,他们家的黑松露应该是云南的,香气比进口的更野一点。”
  林野自己吃了一个,嗯,確实好吃。但她说出的那套点评是他完全说不出来的话。
  “你对吃的挺有研究。”
  “工作原因,应酬多,吃多了自然就知道了。”许清歌放下筷子,拿餐巾擦了擦嘴角,“你刚才说胃口不错,是有什么值得庆祝的事?”
  “算是吧。”
  “毕业了?”
  林野筷子顿了一下:“你怎么知道的?”
  许清歌的目光落在他放在桌上的新手机盒上——最新款,刚拆封的样子:“手机是新款,吃饭一个人点一桌,这个年纪。不是毕业了,就是中彩票了。”
  “就不能是我一直很有钱?”
  “你手指上没有戴过戒指的痕跡,手腕上也没有錶带的晒痕。
  鞋是板鞋不是名牌,polo衫的领子还没完全定型。”她端起酒杯,语气平淡得像在念报告,“有钱人家的小孩,这些地方藏不住。”
  林野低头看了看自己。
  好傢伙,吃顿饭碰到位福尔摩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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