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难受是可以被顶替的(3 / 4)
虽然相应的也卖出了不少货,但总这么喊也不是个事。
除非一家三口都不打算要嗓子了。
但那可不行。
林深自己这个马家沟小麦霸不提,老爸那可是卡拉ok流行起来后,各种唱歌场合下的绝对c位。
那一口浑厚的男中音。
不管是什么《三套车》,还是什么《红莓花儿开》的,只要老林同志一开嗓,就绝对能引起全场人的尖叫和掌声。
“妈,给我爸拿点钱,我俩买东西去。”
趁著中午饭口客流少,林深便把老爸老妈叫到了一起。
“买啥啊?”
“买个喇叭,不然光凭咱仨的肉嗓子,到不了天黑就全得趴窝。”
说著林深还指了指自己的喉咙。
其实早在八十年代,国內就已经有那种能录音的手持扩音器了,只是用场比较少才不常见。
要等到九十年代,一大批摆摊的个体户出现,这东西才慢慢普及起来。
而林深现在,就要做这个站在时代风口浪尖上的赶潮人。
十六道街上本身就有一家“八百”,所以林深爷俩也不用走远。
然而等到了卖喇叭的柜檯,二人却傻了眼。
“夺,夺少?”
“九十五。”
女售货员一脸不耐烦的隨口应付。
並且这还是看在林深虎头虎脑长得可爱的份上,不然可能连个话都懒得多回一句。
要知道也就是几年前,商场里还贴著“不得无故殴打顾客”的奇葩標语。
不过林深此时也已经没心思顾及对方的態度了。
尼玛,九十五。
进那老多裤衩袜子也没用上这么些钱。
林松江也有些犹豫,毕竟都快赶上他大半个月的工资了。
於是爷俩走远了一些,开始小声嘀咕起来。
“要不还是算了吧,我和你妈轮流吆喝也累不到哪去,你就別跟著凑热闹了,回头再把嗓子喊坏了。”
“那你俩光这么喊也顶不住啊,再说这摆摊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你俩还能天天喊?”
“那要不……”
“买!” ↑返回顶部↑
除非一家三口都不打算要嗓子了。
但那可不行。
林深自己这个马家沟小麦霸不提,老爸那可是卡拉ok流行起来后,各种唱歌场合下的绝对c位。
那一口浑厚的男中音。
不管是什么《三套车》,还是什么《红莓花儿开》的,只要老林同志一开嗓,就绝对能引起全场人的尖叫和掌声。
“妈,给我爸拿点钱,我俩买东西去。”
趁著中午饭口客流少,林深便把老爸老妈叫到了一起。
“买啥啊?”
“买个喇叭,不然光凭咱仨的肉嗓子,到不了天黑就全得趴窝。”
说著林深还指了指自己的喉咙。
其实早在八十年代,国內就已经有那种能录音的手持扩音器了,只是用场比较少才不常见。
要等到九十年代,一大批摆摊的个体户出现,这东西才慢慢普及起来。
而林深现在,就要做这个站在时代风口浪尖上的赶潮人。
十六道街上本身就有一家“八百”,所以林深爷俩也不用走远。
然而等到了卖喇叭的柜檯,二人却傻了眼。
“夺,夺少?”
“九十五。”
女售货员一脸不耐烦的隨口应付。
並且这还是看在林深虎头虎脑长得可爱的份上,不然可能连个话都懒得多回一句。
要知道也就是几年前,商场里还贴著“不得无故殴打顾客”的奇葩標语。
不过林深此时也已经没心思顾及对方的態度了。
尼玛,九十五。
进那老多裤衩袜子也没用上这么些钱。
林松江也有些犹豫,毕竟都快赶上他大半个月的工资了。
於是爷俩走远了一些,开始小声嘀咕起来。
“要不还是算了吧,我和你妈轮流吆喝也累不到哪去,你就別跟著凑热闹了,回头再把嗓子喊坏了。”
“那你俩光这么喊也顶不住啊,再说这摆摊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你俩还能天天喊?”
“那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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