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张颂闻彻底火了!(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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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里又笑成一片。
  ......
  林默终於要搬家了。
  他之前的房子在北五环外,老小区。
  房租一个月三千二,占了工资的大头。
  那房子他住了快两年,从最高检的小科员住到公安部掛职副处长。
  但他真正住在那里的时间,加起来不到三个月。
  《人民的名义》拍了两三个月,在剧组。
  《孤注一掷》拍了一个多月,在海南。
  《狂飆》拍了將近两个月,在江门。
  剩下的时间不是在公安部就是在最高检,回出租屋就是睡个觉。
  为什么不搬?
  不是不想,是没空。
  看房要时间,搬家要时间,他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哪来的时间搬家?
  但现在不一样了。
  《狂飆》播了,钱也到帐了。
  他不是投资方,但导演费加编剧费加分红,几部戏加起来,七位数。
  不是大富大贵,但换个房子绰绰有余。
  林默找房的標准很简单——离公安部近,安静,最好有电梯。
  中介带他看了三套,他选了第二套。
  东三环边上,离公安部打车十五分钟,离最高检也不远。
  七十来平,两室一厅,有电梯,小区安静,楼下有超市。
  房租一个月七千,比以前贵了一倍多,但现在他付得起。
  搬家那天,老赵来了,还带了一个搬家公司。
  林默的东西不多,衣服两个行李箱装完,书一个纸箱,电脑一个包,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全是房东的不用带。
  老赵看著客厅里那几个箱子,有点不敢相信:“林导,您在这儿住了两年,就这点东西?”
  “还有几箱方便麵,过期了,扔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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