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第二十条》首映结束!(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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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映厅里安静得只剩空调风声。
  “还有郝秀萍,丈夫身陷纠纷,家里还有个五岁残疾女儿,她为什么要跳楼?是绝望,对公平的绝望,对法律的绝望,对我们办案人的绝望。”
  声音拔高了半度。
  “我们办的从来不是一纸案卷,是活生生一个人的一辈子。”
  有人插话:“韩检察官,你是在用个人情绪挑战法律权威。”
  韩明看过去,目光没有任何闪躲。
  “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难道不是老百姓心底最朴素的公平期待吗?我儿子被霸凌,还手制止对方,回来问我——爸,我制止坏人欺负人,我错在哪?我答不上来。”
  他停了半拍。
  “都说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水,一次错判污染的是整片水源,这件事落在我自己家里,我才明白公平正义对普通人有多珍贵,又有多难得到。”
  他环顾全场。
  “整部刑法四百五十二条,从头到尾就四个字——公平正义,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我不相信脱离天理的国法,也不相信脱离人情的天理。”
  他站直了。
  “今天在场所有人,请摸著自己良心表態,我希望所有人记住一句话: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自保的代价更大。”
  他看著前方,用最平静的语气说出最后一句。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说完站在那里,没有动。
  听证席上有人摘了眼镜,有人把手里的笔放下了,有人往后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接著,掌声如雷霆般响起。
  放映厅里,安静了好几秒。
  然后听证席主持人站起来宣布:王永强的行为属於正当防卫,依法不起诉。
  画面切到看守所。
  王永强从铁门里走出来,来到医院,看到了自己的妻儿。
  王永强走过去抱住了她们,没有台词,没有配乐,就是三个人抱在一起。
  片尾字幕开始滚动。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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